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秸秆焚烧禁而不止”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秸秆焚烧禁而不止”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秸秆焚烧禁而不止”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秸秆焚烧禁而不止,岳阳市对秸秆禁烧工作没有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岳阳县、平江县、华容县、汨罗市、云溪区等地秸秆焚烧现象比较突出,个别火点面积较大。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
1、整改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整改措施二: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3、整改措施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4、整改措施四:坚持巡查、堵截有力;
5、整改措施五:疏堵结合、综合利用;
(二)逐条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临湘市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为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局、各镇(街道)配合做好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开展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宣传、巡查、督办等工作,全市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为稳步推进禁烧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镇(街道)、村(社区)负责巡查,建立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为营造良好的禁烧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老百姓对禁烧工作的认知度,我市出台了《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出动宣传车90台次,深入镇(街道)村组巡回宣传,加大政府通告的宣传力度,并由村组干部和党员带头不露天焚烧秸秆,积极动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遵守政府通告。
(4)坚持巡查、堵截有力
为确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在秸秆露天焚烧易发高峰期,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与镇(街道)互联互动、相互配合,开展常态化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劝阻、扑灭,并拍照、取证,粮食收割期间全市共下发秸秆禁烧通知三次,通报一期,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18次,处罚2人。
(5)疏堵结合、综合利用
秸秆禁烧工作必须疏堵结合,全市年产生秸秆40.6万吨,可收集30.5万吨,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同时,积极指导广大群众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五化利用模式,利用秸秆26.5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同时依托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全市建立秸秆颗粒化加工点二个,肥料化加工点一个,饲料化利用点一个,收储运服务组织三家。
三、整改目标及达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全市卫星监测火点不超过8个,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二)逐个目标达成情况。
通过以上措施全市卫星火点监测数较往年大幅降低,2021年全市卫星监测火点仅一个,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广大群众对焚烧秸秆危害的认知度。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农艺措施,推进燃料化、饲料化等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2.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继续开展秸秆禁烧联动机制,共同督查,联合通报,督查结果运用于绩效考评积分。
3.各镇(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长效巡查机制,在夏粮、秋粮收割期间加强巡查,争取不燃一堆火,不冒一处烟。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临湘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彭 鹏,联系电话:0730—3751353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