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工作规划

来源: 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4-11-01 09:25 浏览次数: 1

  2024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省、岳阳市医保会议精神,按照省、岳阳市医保局、临湘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医保系统性风险为重点,以提升管理服务能力为抓手,统筹完善多层次医保体系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建设“七个岳阳”贡献医保力量。

  一、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加强问题整改工作,健全完善全流程、全覆盖的内控制度,盯紧“关键少数”和管好“绝大多数”,加强警示教育,提升廉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聚焦中心工作,开展医疗保障系统全员业务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加速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一是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竭尽全力,夯实参保全覆盖工作基础,落实医保惠民政策,全面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三是进一步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大病保险费筹资机制,规范实施好城乡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按时完成年度清算。四是支持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拓展补充医疗保险范围,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三、全面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忠诚履职,依法行政,守护好

  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是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分级分类组织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和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争取省、市支持,探索借助三方监管力量。二是巩固“清廉医保”专项整治成果。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对欺诈骗保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三是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四是规范基金监管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监管计划、具体实施、处罚决定“三权分离”。五是进一步推进医保智能监管,全面加强医院和药店的日常监督。六是开展医保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阻。

  四、规范实施医疗救助制度。一是明确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岳阳市2024年市级重点民生实事-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2.1万人次的年度救助任务。二是实行分类救助。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众按政策标准给予参保资助。落实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比例给予医疗救助。落实再救助,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仍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按比例给予再救助。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市财政对医疗救助资金的配套支持,协调民政、乡村振兴、退役军人及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对第三类救助、再救助对象的申报、审核、认定工作。

  五、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扎实推进DIP付费扩面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医保总额打包支付改革,建立“总额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促进分级诊疗,引导医疗机构强化内部主动控费,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六、完善医药价格招采管理。健全完善定点医药机构价格管理,实行备案、公示制度,接收社会监督。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抓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强化集采政策落实落地,常态化开展集采执行情况监测通报和协议管理。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管理实施细则,按该细则考核下拨结余留用金;探索医药集采配送服务考核管理办法,建立检查与考核标准,实行配送服务淘汰制度。受理医药价格及招采举报投诉,促进医药价格及招采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七、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一是按照省、岳阳市医保局部署,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保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平稳运行。二是推进全国统一的18项医保业务编码标准贯标工作。三是进一步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支付和结算工作,扩大全市保医电子凭证应用覆盖范围。

  八、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管理。二是规范医保经办服务,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的统一,提升服务质量。三是落实医保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一窗式”办结,严格执行“好差评”制度,接受社会评议,完成问题整改。四是持续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在做好经办事项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到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保服务网络全覆盖,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

  九、加强医疗保障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队伍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保持服务高效、勤政务实、开拓创新的向上精神;三是推行标准化和精细化经办管理服务,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提升服务效能。四是开展服务竞赛评比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