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度
临湘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全市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相关社会职能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医金监管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监督管理各项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落实国家、省医疗保障各项待遇政策,组织制定、补充和完善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4、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并制定全市统一的支付标准。
5、根据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要制。
6、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绩效考核、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执行国家和省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市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
10、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2、完成国家、省、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医疗保障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2、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3、规划财务股。4、待遇保障股。5、医药服务管理股。6、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7、基金监管股。8、医疗保障稽核中心。9、医疗保障采购中心。10、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医疗保障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不包括二级机构,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临湘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57.3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10.28万元,增长64.97%。主要原因是卫生分健康支出里的医疗救助资金比上年多了87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5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6.81万元,占96.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56万元,占3.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5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3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57.3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0.28万元,增长64.97%。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补助比上年多了8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6.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8%。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4万元,增长65.69%,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补助比上年多了87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6.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95万元,占8.6%;卫生健康(类)支出1761.9万元,占89.13%;农林水(类)支出21万元,占1.06%;住房保障(类)支出23.96万元,占1.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76.81万元,支出决算为1,97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95万元,支出决算为3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679.36万元,支出决算为67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9.2万元,支出决算为5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8.34万元,支出决算为26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96万元,支出决算为2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6.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4.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6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42.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3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12万元,支出决算为26.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6.12万元,支出决算为26.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8.39万元,减少24.3%,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12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12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12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75个、接待人次326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80.5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92%。比上年增加49.19%,本年支出80.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2%。比上年增加49.19%,基本支出80.56万元,比上年增加49.19%,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临湘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4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1万元,用于召开专题会议,人数280人,内容是各定点医药机构关于欺诈骗保行为的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开支培训费5.8万元,用于开展各项业务培训,人数280人,内容为各定点医药机构关于自查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医疗救助”“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合格。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