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桃矿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街道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等重要决策部署,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以公开促阳光政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规范解读内容,加强解读审核,创新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场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含金量”和政策解读覆盖面。深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高群众获得感。
一是主动公开持续深化。聚焦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资金信息、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等重点领域,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1条,资金信息1条,统计数据2条,通知公告2条。确保政策传达及时、内容准确、形式易懂。
二是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加强。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制度,推动信息发布与公文运转同步审核、同步发布。组织开展历史文件梳理和动态更新,提升信息准确性与时效性。
下一步,我街道将持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深度广度,强化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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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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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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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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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9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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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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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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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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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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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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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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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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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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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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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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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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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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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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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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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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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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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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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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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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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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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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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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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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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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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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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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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我街道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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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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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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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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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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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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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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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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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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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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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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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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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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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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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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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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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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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街道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并已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部分领域主动公开内容深度不够。在民生保障、社区治理等群众关切事项上,存在信息发布偏重结果公告、缺乏过程说明和政策背景解读的问题,部分公示内容过于简略,未能充分满足公众知情需求。明确重点领域信息须包含“政策依据、实施进展、责任主体、咨询渠道”四要素;同时组织社区专干开展政策解读培训2场,推动居务公开栏与线上平台同步更新、图文并茂展示。
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水平有待提高。 个别办(所)在办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时,存在答复内容简单笼统、未明确告知救济途径等问题,个别答复甚至由非正式工作人员草拟,影响了答复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对此,街道已组织各业务线联络员开展专题培训,统一使用答复文书模板。
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协同性不足。街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社区公示栏之间存在信息更新不同步、内容重复或遗漏现象,尤其在临时性通知发布上,部分居民反映获取信息渠道混乱。改进实行“一源发布、多端同步”,各口线限时推送。
下一步,我街道将持续聚焦公开实效,强化制度执行与能力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更好服务基层治理和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本机关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过程中,严格审核申请数量、频次及用途,对所有申请人均未达到收费情形,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件均依法免费提供所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