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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坦渡河项目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封育保护工作的通知

来源: 坦渡镇 发布时间: 2024-10-21 10:22 浏览次数: 1

关于认真做好坦渡河项目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封育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村、社区:

    为认真做好坦渡河项目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后封育管护工作,巩固治理成果,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封育保护范围:封育保护面积1354.76hm2,涉及万峰村、联合村、坦渡村、红旗村、新湖村、定湖村、长岭社区、桐梓铺社区。

二、封育保护年限: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

三、封育保护要求:

1.严禁在封育保护区内进行非抚育性修枝、采种、取脂、掘根、剥树皮及其他毁林活动;

2.严禁在封育保护区内乱放烟花爆竹、烧山、烧香、烧纸、野炊及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3.严禁擅自进行砍伐薪;

4.严禁在封育保护区内猎捕野生动物、采挖果木、木、野生植物;

5.严禁在封育保护区内开荒、采石(砂、沙)、取土;

6.严禁擅自移动、损毁封育保护区的界桩、标牌和管护设施;

7.严禁损毁或人为破坏水土保持工程设施。

四、管护要求:

1.成立管护机构,组建管护队伍,制订管护措施,项目区的管护工作由镇水管线具体负责,林业线协助,所涉社区、村组配合,责任到人;

2.落实检查、巡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3.管护单位及管护责任人,要全面掌握水土保持工程的运行情况,对幼林、果木及时组织剪枝、除草、松土、补植树苗,对工程设施及时维护;

4.发动群众积极配合封育保护区的各项工作,巩固治理成果,防止“一方治理,方破坏”的现象发生;

5.严厉打击破坏封育保护的人和事,对封育保护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

水土保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项目来之不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各自管护职责,共同把封育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