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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31-2035年)》政策解读

来源: 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24-12-18 08:27 浏览次数: 1

《临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31-2035年)》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启动我临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31-2035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十四五”规划纲要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均对编制实施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作出具体部署。

为此,市农业农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 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基层农田建设管理人员等各方面意见。

基本情况

根据《临湘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市耕地53.86万亩。全市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区域内,全市均位于年降水量1200mm以上地区,农业资源禀赋优良,发展潜力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经验丰富。

临湘市城镇化进程中,一些优质耕地资源不可避免地被占用,而易于开发整理的耕地后备资源逐步减少,补充耕地成本逐步提高,难度逐步加大。前几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大多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开发难度相对较低,但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进一步推进,符合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块逐渐减少。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临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31-2035年)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制定、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地方政

府的投入责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充分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投入积极性,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自主筹资投入参与农田建设与管护。

(二)规划引领,突出重点

立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衔接乡村振兴、国土空间、土地整治、农业农村、水利、电力和交通等相关规划,以粮食产能与资源禀赋相匹配为基本遵循,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点投向,合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筑牢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的底线。

(三)建改并举,注重质量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按照村为单元、镇为单位,实施区域化整体推进,大力推广“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后配套”建设机制,提高建设质量。

(四)绿色生态,探索先行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大力应用绿色材临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31-2035年)推广节地、节水、节能的高效、智能灌溉技术,探索推进排灌溉生态 化改造,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促进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农田生态环境改善,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综合施策,提升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要采取水利、农业、农机、林业和科技等多种措施,实行桥涵闸站井全面配套,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农技和农艺相结合,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切实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六)强化监管、良性运行

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监管,高质量开展评价激励,确保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工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

(七)依法严管、良田粮用

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主要用于粮食生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严格耕地占 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四、实施步骤

一是建立完善规划体系。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建立多部门共同协商、密切协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和评价,确保规划顺利实施。镇(区、街)明确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具体承担相关项目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把规划实施与镇街政府领导干部考核结合起来。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竣工验收和后期管护责任的考核。

二是加大资金的支持力度。在编制本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重点建设区域和重大项目,按照统筹整合资金、衔接建设布局的要求,结合本市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确保各类项目落实到地块。做好与相关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土地整治等经批准的相关规划的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

三是推动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完善工程建设机制、建后管护机制等方面,引导有条件的地方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确保建一块、成一块。与此同时,持续加强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推动建立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灌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形成夯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基础的合力。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