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规范禁捕区域垂钓管理的通告》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
关于《临湘市规范禁捕区域垂钓管理的通告》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
为保护我市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规范垂钓行为,巩固长江流域禁捕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及《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2024修正)》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临湘市禁捕区域垂钓管理规定(草案)》(详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6月12日
二、意见反馈
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 929225808@qq.com .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临湘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临湘市长盛西路88号)。来信请注明“ 垂钓管理征求意见 ”字样。
3.通过电话将意见建议反馈:临湘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0730-2299901。
附件:《临湘市禁捕区域垂钓管理规定(草案)》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关于规范禁捕区域垂钓管理的通告
(草案)
为保护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进一步规范垂钓行为,持续巩固十年禁渔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2024修正)》等相关规定,现就本辖区禁捕区域垂钓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捕区域:长江临湘段、黄盖湖临湘水域
二、禁钓区域:长江临湘段为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重要栖息地,实行全域禁钓:黄盖湖中华鲟胭脂鱼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实行禁钓,具体为聂市镇太阳湖王泥湾泵站北300米(113°31'45.03"E,29°43'42.38N)至乘风村杜家(113°31'0.003"E,29°43'24.098"N),马垅村鸦雀咀渔船民码头(113°31'4.71"E,29°40'58.67"N)至叶家桥泵站南100米(113°30'59.80"E,29°40'39.07"N);其他禁捕区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饮用水水源、国省控断面上游1000米、下游300米内禁止垂钓。
三、规范垂钓行为。市民在禁捕区域休闲垂钓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一人多杆、多线多钩垂钓,单个钩距小于2厘米,台钓限定为单线双钩(钩尖),路亚限定为单钩(钩尖)拟饵2.禁止使用视频、遥控装备和探鱼、诱鱼、射鱼、锚鱼等辅助设备垂钓。
3.禁止使用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离岸垂钓、水上搭台垂钓、涉水垂钓,未经审批不得使用船艇垂钓。
4.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等活体水生生物(含泥鳅)饵料垂钓。
5.禁止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误钓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6.禁止使用国家、省公布的其他禁用渔具和方法
7.垂钓人员应当具有安全意识,具备从事野外垂钓的身体条件,自觉携带必要的水上救生设备,对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不得在桥梁、防洪设施、输电线下、地质灾害风险地段和其它有风险的区域垂钓。
8.休闲垂钓须遵守社会公共秩序,自觉服从环境安全管理,不得伤害鸟类,不得损坏岸边公共设施、草地树木,不得乱扔垃圾、过量投放饵料、乱停车辆和破坏生态等。离开垂钓区时,应当将废弃物回收带走,分类集中投放到指定回收区域
9.遵守汛期、枯水期等特殊时段市政府出台的临时性管制措施。
10.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鱼类产卵期,期间长江临湘段、黄盖湖临湘水域禁止垂钓。
四、加强垂钓管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市垂钓管理工作,市林业局配合做好黄盖湖湿地保护区垂钓管理工作,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国省控断面上游1000米、下游 300 米内禁钓工作。违反通告规定的,农业、林业、公安等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2024修正)》等法律法规规定处以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没收钓具及辅助设备;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属地镇(街道)设置警示牌,宣传禁捕禁钓政策,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劝导、教育、制止违法违规垂钓行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管控。垂钓行业协会要加强宣传管理,引导垂钓者依法依规文明垂钓。
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垂钓管理,积极举报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农业农村局0730-3555200、市林业局 0730-306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