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
关于《临湘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科学有序,做到收储用公正、公平、公开进行,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岳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临湘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9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彭 鹏
联系电话:0730-3751353
邮 箱:171873681@qq.com
地 址:长盛西路185号
附件:《临湘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送审稿)》(征求意见稿)
临湘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送审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岳阳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和《2026年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精神,在总结临湘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水稻、油菜、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实际,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赋能、多元利用,进一步完善收储运体系,提升离田利用能力,推动秸秆由生态包袱向绿色财富转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紧扣由“堵”向“疏”、由补贴供方向补贴需方、由还田为主向离田提升、由生态包袱向绿色财富“四个转变”要求,围绕高质还田、高效离田、主体培育、科技支撑、机制创新、宣传引导等重点任务持续发力。到2026年底,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秸秆露天焚烧得到有效管控,秸秆还田质量和离田效率明显提升,收储运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主体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布局合理、链条顺畅、监管规范、效益突出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市统筹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822万元,其中: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491万元、中央粮油单产提升74万元、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45万元、省财政新增预算资金112万元。通过资金引导和政策撬动,重点支持秸秆科学还田、离田收储、社会化服务、机械化配套、市场主体培育、技术示范、宣传培训和项目监管,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从行政推动向市场驱动、从一般利用向高值利用转型。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用优先、因地制宜。推进高质还田,聚焦水稻、油菜、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分区分类制定秸秆还田技术规范,因地制宜推广本地区种植主体认可度高、能接受的还田技术措施。支持“稻-菇”等简易实用、成本低廉、效益可观的秸秆露天就地资源化利用模式和原位腐熟、快速腐熟等高效还田技术模式。坚持分区分类、精准施策,在双季稻优势区重点推行“低茬收割+深翻埋茬”模式,在稻油轮作区重点推行“灭茬粉碎+‘六合一’作业”模式,在江南镇、聂市镇、黄盖镇稻虾综合种养区重点推行“秸秆全量还田+饵料化利用”模式,鼓励各镇(街)立足实际探索区域特色还田模式。加强田间技术指导和培训示范,引导农户和经营主体算好投入账、收益账、生态账,提升高质还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坚持以用定离、以用定储。提高离田效能,统筹推进秸秆收储网点科学布局、标准化建设,新建一批标准化秸秆收储网点,扩容提质一批现有秸秆收储网点,盘活一批闲置厂房校舍及集中育秧设施,规范化设置一批临时收储点,推动建设区域性收储加工中心一个,保障秸秆“储得上”。强化收储网点消防、防雨等设施配套建设,加密日常安全巡查,落实常态化安全管控措施,严防秸秆自燃、霉变等安全风险,确保秸秆“储得好”。深化收储端与利用端利益联结,构建“利用企业(加工中心)+收储点”的“1+N”产业链模式,培育收储运组织和经纪人,鼓励组建农机服务联合体,推广“农户+村集体+经纪人+合作社+企业”多元参与机制,提升离田转运效率,实现秸秆快速离田、高效利用。做到有利用去向再组织离田、有收储条件再扩大规模,防止盲目建设、低效堆储和安全风险。
(三)坚持市场驱动、政府引导。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重点补短板、强链条、育主体、建机制,鼓励农户、村集体、合作社、农机服务组织、收储企业和利用企业共同参与,形成“农户+村集体+合作社+收储主体+利用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开展秸秆利用企业引进工作。
(四)坚持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把台账管理、资金监管、质量验收和安全生产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落实消防、防雨、防霉、防自燃和交通运输安全要求,确保项目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合规、利用效果真实。做到有利用去向再组织离田、有收储条件再扩大规模,防止盲目建设、低效堆储和安全风险。
三、利用方式
(一)推进秸秆高质还田。全市早稻秸秆原则上实行全量还田,推广低茬收割、灭茬粉碎、旋耕混埋、深翻埋茬、原位腐熟、快速腐熟等技术,提高还田质量。丘块较小、交通不便、离田成本高的田块,中晚稻收获时可采取“低茬收割+粉碎还田”“高茬收割+二次灭茬粉碎还田”“深翻耕”等模式;油菜、棉花、玉米及其他作物秸秆可采取“灭茬粉碎还田”模式。
(二)提升秸秆离田效能。对聂市镇、江南镇、黄盖镇、坦渡镇、桃林镇、长塘镇以及长安街道、云湖街道、五里牌街道等离田利用基础较好、收储半径适宜、利用需求明确的区域,重点推进中晚稻、棉花、玉米秸秆打捆离田、集中转运和企业利用。绿肥种植田块可结合农艺要求,实行打捆离田与粉碎还田相结合。
(三)拓展多元高值利用。构建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饲料化利用为重点、基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补充、原料化利用协同发展的格局。支持秸秆生产有机肥、育秧基质、食用菌基料、畜禽饲草、秸秆燃料和生物质能源,推动秸秆利用与粮油生产、畜禽养殖、稻虾综合种养、设施农业、农村清洁能源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经济效益。
四、主要任务
(一)摸清资源底数,完善电子化台账。各镇(街道)以村(社区)为单位,全面摸排早稻、中稻、晚稻、油菜、玉米、棉花及其他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产生量,还田面积、离田面积、收储网点、利用企业、农机具保有量、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情况,建立镇、村两级电子化台账。对还田、离田、收储、利用、奖补等数据实行动态更新,做到面积到户、作业到田、秸秆到点、流向到企、资金到主体,为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和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二)推进科学还田,提升耕地质量。围绕水稻、油菜等主要作物,分区域推广低茬收割、灭茬粉碎、深翻埋茬、腐熟还田等技术,推动秸秆还田由“能还”向“还好”转变。双季稻区重点推广“低茬收割+深翻埋茬”模式,稻油轮作区重点推广“灭茬粉碎+机耕机播配套”模式,稻虾综合种养区探索“秸秆全量还田+饵料化利用”模式。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避免秸秆堆积、浅埋、漂浮和影响下茬播栽。
(三)完善收储体系,夯实离田基础。按照“以用定离、以用定储、就近收集、集中利用”的要求,按照《岳阳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岳农函〔2025〕95号]文件精神,在2025年全市已建成收储网点9个、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2个、区域化农业服务中心2个、收储大棚11000平方米的基础上,依托现有收储中心、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村集体闲置场地、钢架育秧大棚和仓储设施,改造提升一批收储网点,规范设置一批临时收储点,计划建设3000平方米收储大棚1个、1000平方米收储大棚5个,争取培育专业化农机服务组织2个、区域化农业服务中心3个。收储中心和网点应配套必要的打捆、装卸、转运、计量、消防、防雨、防霉和安全警示设施,落实专人管理和日常巡查。对纳入财政支持建设的收储设施,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擅自出租、出售或改变用途。
(四)强化农机配套,提高作业能力。支持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和种植主体购置或改造水稻收割打捆一体机、秸秆粉碎机、搂草机、打捆机、揉丝机、装载转运设备、北斗终端等机具,提升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打捆离田和收储转运能力。对没有粉碎装置且承担还田作业任务的收割机,引导加装粉碎装置;对承担离田任务的机具,引导配套定位、计量和作业留痕设备,确保作业真实可核、服务质量可控。
(五)培育市场主体,完善产业链条。围绕水稻、油菜主产区和稻虾综合种养区,建立秸秆利用主体名录和项目储备库,重点培育一批年利用量稳定、带动农户能力强、台账规范的秸秆收储运主体和产业化利用主体。支持本地有机肥、饲料、育秧基质、食用菌、生物质能源等企业扩大原料消纳能力,鼓励利用企业与镇村、合作社、农户签订长期收储利用协议,形成稳定的订单化、合同化、链条化利用模式。
(六)开展技术示范,打造临湘样板。结合临湘市作物布局和产业基础,常态化开展科学还田、收储运、“五化”利用等技术培训,结合农时节点精准发布技术服务指引。紧扣产业短板弱项,集中力量攻关快速腐熟还田、高效饲料化调制、离田防霉防腐、农机农艺配套等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秸秆腐熟还田培肥、稻虾共作全量还田、秸秆打捆离田、秸秆饲料化、秸秆有机肥化等示范片区,组织现场观摩、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形成“一乡一策、一村一策”,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还田模式、离田模式、收储模式和利用模式,持续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临湘经验”。
(七)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村村响、宣传栏、屋场会等渠道,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补贴标准、技术模式、禁烧要求和典型案例。围绕夏收、秋收等关键农时,组织农户、合作社、农机手、收储主体和利用企业开展技术培训,提升农户科学还田、高效离田和不露天焚烧秸秆的自觉性。
五、资金安排与扶持政策
(一)资金总额。2026年临湘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总额为822万元,按照“统筹使用、突出重点、先建后补、验收兑付、公开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其中,一是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491万元,重点用于统筹安排中晚稻秸秆粉碎还田、深翻埋茬等服务环节。开展标准化作业,全面提升秸秆还田质量,夯实耕地质量提升基础等;二是中央粮油单产提升资金 74万元,重点用于粮油单产提升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因地制宜推广水稻低茬收割、二次灭茬粉碎、深翻覆盖等秸秆高质量还田技术路径,通过规范秸秆还田操作提升耕地基础肥力,助力粮油单产稳步提升;三是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45万元,重点扶持经营主体发展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充分发挥产业帮扶、联农带农作用,依托秸秆资源培育乡村特色产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四是省财政新增预算资金112万元,重点保障水稻高质量离田作业、规模经营主体秸秆产业化加工利用、标准化秸秆收储网点建设;
(二)支持还田离田作业。对符合技术要求、纳入年度任务并经核验合格的秸秆粉碎还田、低茬收割、打捆离田、秸秆交售等作业给予适当奖补,一是还田作业补贴,中晚稻秸秆粉碎还田作业补助每亩10元,同时根据稻油轮作需求,新增深翻耕作业补助每亩35元,补贴对象为农户或种植合作社。二是离田作业补贴,对中晚稻、棉花、玉米等秸秆打捆离田作业并交予企业的,补贴每吨50元,补贴对象为秸秆收储运企业、农机服务组织、农户等。三是推广原位腐熟、快速腐熟技术,补贴参照深翻耕作业补贴。
(三)支持设备购置和机具改造。对新购置秸秆还田、离田、收储、加工相关农机具的主体,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后,可根据资金情况参照2025年标准给予适当累加奖补。对符合要求的收割机粉碎装置加装、北斗终端安装、计量设备配置和安全设施完善,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补贴不能超过购机款的50%(含国补)。纳入财政奖补的设备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擅自转卖、出借或改变用途。
(四)支持收储网点建设和产业发展。对符合规划布局、具备稳定秸秆来源和明确利用去向的收储中心、收储网点和必要仓储设施,可采取新建、改扩建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新建按20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新建或修缮项目应符合用地、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建设前按程序报备,建成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五)支持示范创建和主体培育。全市建立六个示范区,开展秸秆腐熟还田培肥、稻虾共作全量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有机肥化和基料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按任务完成情况和示范效果给予每个示范区2万元补助支持。对年利用量较大、带动能力较强、台账资料规范、资金使用合规的收储运企业、农机服务组织、合作社和利用企业,优先纳入项目支持范围,推动其扩大规模、稳定运行、规范发展。支持秸秆利用产业化发展,积极引进秸秆利用企业一家,在机械购置、厂房建设等可给予一定的扶持资金,待企业投入运行后进行奖补,奖补资金不得超过100万元。
(六)严格奖补依据。各类奖补资金发放以镇(街道)审核、市级复核、必要时第三方核验结果为依据。还田离田作业应提供作业合同、面积清册、北斗轨迹、现场照片、村级公示等资料;秸秆交售和企业利用应提供收购合同、过磅单、入库出库台账、发票或结算凭证、影像资料等;设备购置和设施建设应提供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现场验收资料和管护承诺。所有奖补事项应按规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6年1月至3月)。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资金奖补细则,分解目标任务,完成资源底数摸排、项目申报、主体遴选、收储布局优化和技术培训准备。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任务图、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4月至10月)。围绕油菜、早稻、中晚稻等关键农时,组织开展粉碎还田、打捆离田、收储转运、企业利用、示范创建和宣传培训。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过程调度、技术指导和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收储运堵点、机械调配、秸秆去向和禁烧管控等问题。
(三)验收兑付阶段(2026年11月至12月)。各镇(街道)对照任务清单和资金要求开展自查,提交项目资料和资金申请。市级组织核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对资料不齐、标准不符、重复申报、虚报冒领等情况不予补贴,并依法依规处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2月底前)。系统总结年度任务完成、资金使用、典型模式、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完善长效机制。对示范效果好、带动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镇村和主体,及时提炼经验并在全市推广。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湘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市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方案实施、任务分解、资金安排、项目验收、宣传培训和调度考核。各镇(街道)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村级责任体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各项任务落到田块、主体和项目。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项目实施、台账管理和监督管理,推进科学还田、收储体系建设和农机装备配套;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负责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指导和监督;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管;市城管局负责城区禁烧管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登记、品牌培育和质量监管服务;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符合条件的秸秆收储利用设施用地保障;市发展改革局负责产业项目储备和争资立项;市税务局按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指导秸秆运输安全。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同,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公开公示和绩效评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截留、套取、骗取、滞留财政补助资金。对虚报面积、虚报重量、重复申报、虚假交易、变更用途、验收造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回资金,取消相关主体申报资格,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守牢安全底线。收储中心、网点和临时堆放点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雨防潮、防霉变、防自燃和交通运输安全措施,配备必要消防器材,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巡查记录。对集中收割期遇雨、秸秆集中堆放、运输高峰等风险情形,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严防秸秆自燃、霉变、堵塞交通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五)加强督查考核。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和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调度,围绕综合利用率,还田离田质量、收储体系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禁烧管控、台账真实性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开展评价。对任务完成好、利用成效明显、全年未发生明显露天焚烧火点和黑斑的镇(街道)按程序给予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火点较多、造成负面影响的,按规定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
(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相结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与社会化服务、农机服务、粮油生产、畜禽养殖、稻虾综合种养、农村能源和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鼓励各镇(街道)探索村集体参与、订单收储、企业兜底、农户受益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实现秸秆收得起、储得好、运得出、用得上、有效益。
本方案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临湘市范围内实施的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
附件:1.镇(街道)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镇级汇总台账
2.XX村(社区)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到田到户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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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XX镇(街道)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镇级汇总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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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202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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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姓名 |
中稻种植面积 (亩) |
中稻打捆离田面积(亩) |
中稻粉碎还面积 (亩) |
深翻耕面积 (亩) |
晚稻种植面积 (亩) |
晚稻打捆离田面积(亩) |
晚稻粉碎还面积 (亩) |
深翻耕面积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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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填报后盖镇级公章,填报人为镇级农业部门,审核人为市级农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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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X村(社区)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到田到户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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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202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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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社区) |
农户姓名 |
中稻种植面积 (亩) |
中稻打捆离田面积(亩) |
中稻粉碎还面积 (亩) |
深翻耕面积 (亩) |
晚稻种植面积 (亩) |
晚稻打捆离田面积(亩) |
晚稻粉碎还面积 (亩) |
深翻耕面积 (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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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填报后盖镇、村两级公章,填报人为村(社区),审核人为镇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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