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3-3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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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工作。

5、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6、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7、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8、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生产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的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9、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10、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

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12、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单位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办公室、政工股、计财股、资源林政股、营林股、法规股、绿化办、山林纠纷调处办等八个内设股室以及12个其他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林业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林业局本级,不含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59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0.6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50万元,其他收入60万。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15.7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590.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42万元,农林水支出131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76。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15.7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0.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390.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动植物保护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的防治,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方面;其他林业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保护与防灾减灾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8.9万元,下降37.43%。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75.92万元,主要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厉行节约。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政府基金情况

2018年无政府基金预算。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预算数为1000000元,其中: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1000000元。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预算比2017年增加500000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表局机关.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