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临湘市照明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照明事务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照明事务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夜景亮化规划编制、节约能源、行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负责路灯照明、景观亮化工程的图纸设计,建设质量监管建成验收、移交、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照明事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计生、工会室、财务室、工程室、维修室、稽查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照明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本决算公开为临湘市照明事务中心本级决算,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32.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20万元,减少4.73%,主要是因为人员结构调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3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2.96万元,占92.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9.57万元,占7.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3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53万元,占41.81%;项目支出659.00万元,占58.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2.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36万元,减少6.43%,主要是因为人员结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2.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2.36万元,减少6.43%,主要是因为人员结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2.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6万元,占5.00%;卫生健康支出16.99万元,占1.61%;城乡社区支出957.84万元,占90.97%;住房保障支出25.48万元,占2.42%(因数据来源于公开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时存在尾数误差,明细数加和与合计数相差0.01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8.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5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97万元,支出决算为3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3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99万元,支出决算为1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口径调整。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9.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口径调整城区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2.25万元至此科目。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4.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口径调整决算对该类款项进行了调整,调整至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科目。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决算口径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5.48万元,支出决算为2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因数据来源于公开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时存在尾数误差,明细数加和与合计数相差0.01 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4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4.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77.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 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91.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5万元,占77.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61.74 万元,增长144.25%。主要原因是:决算口径调整,本年决算数填报与上年有所调整。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0万元,用于参加湖南省2023年照明学会会费会议,人数3人,内容为参加湖南省2023年照明学会会费会议;开支培训费0.93万元,用于开展上级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的业务培训,人数31人,内容为参加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巡查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经济性
2023年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认真进行了预算编制,建立健全单位财务制度,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财评结论支付费用,加强了“三公”经费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和控制较好。
2、效率性
针对路灯及亮化中遇到的问题,我中心做到快速反映、快速处置、
快速办结、快速回复。各维护项目按进度准时完成,工程质量优良,质量效果上做到了确保路灯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99%以上。
3、有效性
按实按时按质进行路灯亮化工程维护,保障城市夜间交通照明,降低晚间出行事故的发生率,有利于城市管理,方便了市民夜间出行,美化了城市夜景,提高了城市品位。
4、可持续性
根据城市规划,继续加强城区主、次干道等重要路段的路灯及亮化设施的日常维护力度,同时对城区边缘地区和线路设施有质量问题的路段重点进行维护,解决日常维护中的根本性问题,夯实日常维护基础性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和预算绩效方面。绩效指标编制质量有待提高。年初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准确,未充分考虑单位整体及项目实际情况,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客观性有待提高;
存在以上问题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对预算、绩效相关政策制度学习不够,重视程度不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