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来源:市编办   日期: 2018-04-06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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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我局是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市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行政执法等工作。

2、单位机构设置:我局机关设有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安全监督股、交通运输股、计划统计股、纪检监察室,党建办、工会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局下属9个乡镇交管站(长安交管站、桃林交管站、长塘交管站、占桥交管站、忠防交管站、羊楼司交管站、定湖交管站、江南交管站、聂市交管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7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5.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98万元,其他收入124.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80.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73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0.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万元,项目支出135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80.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3.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8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228.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公路养护支出565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等方面;治超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治理超载超限等方面;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63.3万元,主要用于我市乡村道路建设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7万元,上升177%。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9.3万元,主要是我局取消了公务用车,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内务管理,减少了开支。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 905万元,其中:乡村道路建设及养护340万元、县乡公路建设及养护565万元。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比2017年增加26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