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外贸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3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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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负责管理本单位国有资产,处理改制后的遗留问题,确保单位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物资事务管理中心是商务粮食局下二级核算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2.55万元,比上年增加39.03%。总支出42.55万元,比上年增加39.03%。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4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74.31 %。其他收入15万元,比上年增加1.35%。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4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5万元,比上年增加39.03%。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74.3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74.3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74.31%。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74.3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74.31%。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74.31%。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74.31%。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74.31%。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74.31%。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74.3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5万元,比上年增加61.5%。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比上年增加20.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数。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临湘市外贸事务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0.1万元,其中:货物0.1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0.1万元,其中:货物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临湘市外贸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