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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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桃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和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区和谐的重大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下属桃矿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站,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站,社区综合服务站,安全生产和卫生计生监督管理站,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站,金鑫社区,金坡社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566.37万元,比上年减少36.91%。总支出3,566.37万元,比上年减少36.91%。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3,56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4.37万元,比上年减少40.8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万元,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56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25万元,比上年增加7.11%。教育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减少83.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02万元,比上年增加155.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5万元,比上年增加304.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万元,比上年减少83.25%。城乡社区支出223.8万元,比上年增加838.61%。农林水支出207.8万元,比上年减少69.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2万元,比上年增加4313.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20万元,上年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31万元,比上年减少73.71%。其他支出22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566.37万元,比上年减少36.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4.37万元,比上年减少40.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万元,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566.37万元,比上年减少36.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4.37万元,比上年减少40.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万元,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25万元,比上年增加7.11%。教育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减少83.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02万元,比上年增加155.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5万元,比上年增加304.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万元,比上年减少83.25%。城乡社区支出223.8万元,比上年增加838.61%。农林水支出207.8万元,比上年减少69.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2万元,比上年增加4313.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20万元,上年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31万元,比上年减少73.71%。其他支出22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4.37万元,比上年减少40.8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44.37万元,比上年减少40.84%。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4.37万元,比上年减少40.84%。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751.37万元,比上年增加8.3%。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2593万元,比上年减少47.71%。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44.37万元,比上年减少40.84%。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25万元,比上年增加7.11%。教育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减少83.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02万元,比上年增加155.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5万元,比上年增加304.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万元,比上年减少83.25%。城乡社区支出23.8万元,比上年减少0.18%。农林水支出207.8万元,比上年减少69.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2万元,比上年增加4313.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20万元,上年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31万元,比上年减少73.71%。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751.37万元,比上年增加8.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1.5万元,比上年减少44.57%。商品和服务支出213.8万元,比上年减少3.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08万元,比上年增加470.48%。项目支出2593万元,比上年减少47.71%。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支出2579万元,上年无基本建设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决算数为27.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9.43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1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8.4万元,公务接待268批次360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增加0.07999999999999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4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39999999999999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22万元,本年支出222万元,基本支出222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单位性质为其他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66.82万元,其中:服务66.82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58.8万元,其中:服务5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生产补贴: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附件: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