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综指〔 2017 〕 28 号
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 2004 〕 8 号)精神,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文明办《关于印发 < 湖南省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 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办法 > 的通知》(湘教发〔 2012 〕 62 号)规定,经研究,现从省级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你市(州、 县) 乡 村学校少年宫项目 2017 年度运转补助经费 万元(项目 详见附件), 用于补助已开展活动的乡 村学校少年宫的日常运转。
此款项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支出功能科目“ 2296004 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支出经济科目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各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拨付资金,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湖南省2017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经费分配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