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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协临湘市第十届委员会 2025年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5-04-08 来源: 临湘市政协 作者:未知

  临协办发〔2025〕2号

  关于印发《政协临湘市第十届委员会

  2025年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

  经临湘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同意,继续对市人民法院等16个执法监督类和双管类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现将《政协临湘市第十届委员会2025年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5年3月20日  

  政协临湘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印发

  


政协临湘市第十届委员会

2025年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1〕57号)精神,经中共临湘市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34次(扩大)会议审议同意,按照《关于印发〈临湘市政协2023—2025年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协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对16个执法监督类和双管类单位(名单见评议分组安排)的工作民主评议。为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深化和完善“一线走访找问题、两轮协商明责任、三层测评亮优劣、四项举措促实效”的“1234”民主评议办法。通过评议,更好地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促进被评单位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升质效,为助推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民主评议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海云

  副组长:李  卓、马  榕、尹建新、何华光、何碧辉、梅红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梅红军任办公室主任,龙志敏、陆奇、陈宏学、张儒泉、吕艳明、张威、余娟、刘姣、廖鹏任办公室成员(如有人员调整,自行递补),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民主评议工作。驻政协纪检组负责全程纪律监督。

  三、评议内容

  1、被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2、被评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服务中心工作情况;

  3、被评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助力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4、被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情况;

  5、政协委员提案、微建议等办理落实情况。

  四、评议方法及步骤

  本次民主评议自2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整个评议活动分为准备阶段、动员阶段、调研阶段、评议阶段、整改阶段共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月至3月)

  1、研究制订年度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2、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评议单位。

  (二)动员阶段(3月至4月)

  1、市政协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工作动员大会;

  2、各被评单位负责组织召开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政协评议小组传达民主评议工作精神要求。

  (三)调研阶段(4月至8月)

  1、听取汇报。被评单位对照评议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各评议小组由组长带队,听取专题汇报。

  2、座谈走访。评议小组集中到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两办”督查室了解被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及相关职能工作落实情况。各评议小组分别深入一线重点走访群众和服务对象,了解被评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与被评议单位班子成员、中层骨干、二级机构负责人以及参加基层评议人员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

  3、反馈情况。评议小组将收集到的有关情况梳理汇总后,向被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反馈,进一步听取意见和说明。

  4、撰写报告。各评议小组对收集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撰写评议报告。调查报告控制在3000字左右。

  5、审议材料。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对各评议小组提交的评议调查报告进行审议,并提交评议大会。

  (四)评议阶段(8月至9月)

  1、测评方式。

  ①单位测评。组织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可在召开动员大会时同步进行)。

  ②群众测评。领导小组适时随机抽取6个镇(街道)作为基层评议点,组织所有被评单位统一测评。每个评议小组负责1个镇(街道)的测评工作,每个测评点的镇(街道)提供50个评议人员名单(含“两代表一委员”、村组干部、党员、企业代表),由评议小组从名单中随机抽取30名参加测评,测评票由带队领导现场封存。

  ③大会测评。市政协组织召开评议大会,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对被评单位进行集中测评。大会测评程序:评议小组宣读评议调查报告;民主测评;市级领导讲话。

  2、计分方式。被评单位测评票满分20分,在被评单位测评时现场统计;群众测评票满分30分、大会测评票满分50分,由评议领导小组组织统计。所有测评票按照满意票计1分、基本满意票计0.5分、弃权票和废票计0分、不满意票计减1分的标准进行统计(计分公式:实得分数÷测评人数×该项满分)。三者相加为评议单位综合得分。

  3、评议标准。综合得分位于前三名且在95分以上的为最满意单位;综合得分在80分到95分(含95分)的为满意单位,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到80分(含80分)的为基本满意单位,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满意单位。

  4、评议结果运用。民主评议按得分多少确定最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等次,评议结果书面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在政协全会上通报评议得分情况,对“民主评议最满意单位”进行表彰。同时,将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双管单位的民主评议结果还将报告该上级主管部门),并作为衡量单位领导班子履职能力、工作绩效和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参考。

  (五)整改阶段(10月至11月)

  1、各被评单位要对评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召开整改大会。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市政协,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确定,单位成立专班负责统筹落实整改任务,并在2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市政协。

  2、评议小组对各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落实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属系统性、关联性问题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督导落实。

  3、市政协适时组织专题视察“回头看”。对照整改清单在第二年度组织三级政协委员进行专题视察,就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跟进问效,巩固民主评议工作成果。

  五、评议分组安排

  第一组  带队领导:李  卓

  组长:吕艳明

  成员:沈国齐、袁飞龙、郑志勇、沈佳琦、

  余忠辉、方海林、毛  丹、曾雪莲(资料员)

  评议单位:市人民法院、市城管局

  第二组  带队领导:马  榕

  组长:张  威

  成员:刘  航、李  兵、周奎阳、杜志勇、

  冯军勇、孙林峰、胡铭娥、曾丽华(资料员)

  评议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

  第三组  带队领导:尹建新

  组长:陆  奇

  成员:潘华辉、陆泽仁、李承志、郑辉军、

  肖玲娟、周  琼、刘  云、廖  鹏(资料员)

  评议单位:市公安局、市烟草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湘监管支局

  第四组  带队领导:何华光

  组长:陈宏学

  成员:方伟利、李勇士、赵府臣、郭  操、

  葛志敏、周国雄、李芷怡、朱玲玲(资料员)

  评议单位:市司法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市气象局

  第五组  带队领导:何碧辉

  组长:龙志敏

  成员:胡华望、王  博、胡正爱、朱敏林、

  李  彪、姚理华、郑彩霞、廖国英(资料员)

  评议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局

  第六组  带队领导:梅红军

  组长:张儒泉

  成员:曹湘杰、李  葵、沈亚雄、李海洋、

  刘晓瑜、张明艳、李  正、刘泽恩(资料员)

  评议单位:国网临湘供电公司、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湘市管理部

  六、评议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切实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评议工作组要进一步细化调研方案,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民主评议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动员和依靠广大政协委员和干部群众广泛参与,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情况,与被评单位充分协商。

  3、把握评议原则。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协商促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肯定成绩,客观指出问题,中肯提出建议,寓民主评议于协商监督和建言献策之中。

  4、加强配合协作。评议工作组要加强与被评议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参与评议的委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评议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监督不越位,帮忙不添乱。被评议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把评议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民主评议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