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协2025年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4月10日至4月18日,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分为6个小组,分别由政协主席班子成员带队,前往市人民法院等16个执法监督类和双管类单位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工作动员大会。
民主监督是政协《章程》赋予各级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评议是政治建设的需要、是政协履职的需要、是促进发展的需要。会议要求各评议工作小组严守纪律,加强学习,努力熟悉被评单位的职能职责,客观公正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助力被评议单位优化工作。
各被评单位高度重视,主动对接评议小组,保障委员知情权、监督权,表示把评议工作当作改进工作的一次契机,认真自查自评、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整改问题,切实达到通过民主评议促进工作的目的。
民主评议动员阶段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各被评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