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年产60万根铁路专用枕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环境保护局   日期: 2019-07-23 09:00
浏览量:1

 

 

临环审批 [2019]9号

关于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年产60万

根铁路专用枕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因承担蒙西华中铁路MHPJ-4施工标段的轨枕供应业务,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在临湘市长安街道路口铺村虎行组16号(原新合砖厂,厂址中心坐标:E113°22′19″,N29°31′12″)建设了年产60万根铁路专用轨枕建设项目。项目占地25949m2,总建筑面积为7859m2,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专用轨枕生产线一条及配套的储运、辅助、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水泥 、砂石、矿粉、减水剂、脱模剂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搅拌-成型-脱模-养护。项目系未批先建,我局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临环罚决字[2018]008号)。根据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同时,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好沉淀池、废水收集循环系统,搅拌机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沉淀渣滤水等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降尘;厂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及初期冲刷雨水沉砂池和切换阀;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同用作农肥;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设置封闭式的原料堆场;物料装卸、输送、搅拌及筒仓顶等易产尘的环节均应设置高效的除尘装置,采用喷淋降尘的部位应设置固定可旋转的喷洒装置;原料配比、搅拌等产尘工序应密闭作业,皮带输送应采取全封闭措施,水泥、矿粉卸料、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对厂区物料运输、堆放、转运、加工等地面均应进行硬化;运输散料的车辆应进行覆盖,运输道路要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实心墙体围墙;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及筒仓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粉尘均应满足《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表3中的限值要求; 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标准限值后经8m以上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要求后高出建筑物屋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先进的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对高噪声源应进行局部封闭,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不得扰民。同时,要加强物料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途经声敏感目标处要采取禁鸣、限速措施。

4、固废防治工作。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规范暂存,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建设规范的暂存场所,落实相应的管理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5、管理工作。设置环保机构和专职人员,制订环保管理制度、监测计划、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对天然气罐、氧气罐、乙炔罐、减水剂、脱模剂等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暂存、使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6、严格总量控制指标。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0.034t/a、NOX:0.397t/a,由企业在交易平台上获得。

7、鉴于项目仅服务于蒙西华中铁路MHPJ-4施工标段,根据国土、林业等部门对该项目用地的意见,项目应服从相关期限要求,环评审批有效时限与用地期限一致。

8、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