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临湘市惠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围城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来源:水利局   日期: 2019-10-2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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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临湘市惠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围城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临湘市麦坡路与杨田交叉口,北邻麦坡路,交通便利。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110m2工程总投资2466.0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680万元工程计划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3月完工,总工期为6个月。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1499.80m³,总填方1499.80m³无外弃、外借土方。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对保证工程建设安全和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110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方案确定设计水平年为2020年。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渣土防护率为97%,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9、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5%。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1、工程措施:雨水管道126m

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 622

3、临时措施:彩条不覆盖1550 m2盖板排水沟272m,雨水检查井2座。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70.06万元,主体已有47.23万元,方案新增22.82万元(其中:监测费用5.8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15万元独立费用12.8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7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311万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结合主体工程的施工设计,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减少地表扰动。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拦挡、排洪、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19年11月 1日前与市水土保持局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