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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大山 |
| 写信时间: | 2018-05-05 18:22:46 |
“大山”: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经调查,推销行为属外来人员流动销售,江南镇工商所已多次到现场劝阻推销行为。
目前江南镇已采取多项措施:1.已下发通知,在村组各类会议及活动场所做好宣传,提高群众甄别能力,避免群众上当受骗。2.设立工商所举报电话,受理各类推销行为举报,对流动销售行为进行劝诫,对销售三无产品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感谢您对临湘市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8年5月11日
| 回复部门: | 临湘市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8-05-11 10:56:14 |
| 满 意 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