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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张宏光 |
| 写信时间: | 2013-04-08 11:48:28 |
您好:
现就张宏光在市长信箱的来信--《大病医保》中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岳人社发【2012】189号文件岳阳市社会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一) 最高补偿限额:成年居民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补偿额度为6万。(二)医保年度内发生各类补偿累计计算,标准不超过年度最高限额。 业务咨询电话:8212157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3-04-16 15:26:26 |
| 满 意 度: | 非常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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