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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钟淼军 |
| 写信时间: | 2013-03-26 15:40:29 |
钟先生:
您好!
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将驾照考试补考费用文件依据及标准回复如下:根据《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公安交警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81号)的规定,参加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者,每个科目考试不合格可以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然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科目考试,并依照第一次申请考试的收费标准缴费,缴费标准为:科目一考试费70元/人次;科目二考试费260元/人次;科目三考试费260元/人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您发现乱收费想象,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我局将安排价格执法人员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进行检查,以保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
|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 回信时间: | 2013-04-19 16:33:13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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