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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苏岳兰 |
| 写信时间: | 2013-05-06 18:20:45 |
您好:
经了解,当事人所说的开荒地1.5亩,是当时组里有个鱼池进行填埋后,苏岳兰种植了青苗,后来村里引进岳阳市驾校项目建设,并依法依规给予5000元青苗费补偿。
巴陵氢气管道属于岳阳市重点工程,2012年4月动工建设。动工方式在一般地段采取开挖铺设的方式进行,遇上人口居住密度较大的地段则采取地下岩层穿越方式,而当事人就属于后者方式进行。管道穿越过程中对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通过协商,业主方都给予了一定的补偿(当事人给予补偿13000元)。在穿越过程中有的房屋内出现冒泥浆的现象,所以补偿标准不一(补偿标准在1万到3万之间)。(巴陵氢气管道项目部)
特此回复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3-05-08 17:09:04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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