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关于印发《2025年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食品安全 二级事项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经营登记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
公开主体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其他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