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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许可决定书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临卫函〔2019〕31号

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注销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许可决定书

各有关医疗机构:

我局对提交校验申请医疗机构,组织医政医管股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现场评审,认定下列医疗机构已核准的诊疗科目不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申请注销诊疗科目的7家医疗机构,依法予以注销诊疗科目(名单见附件)。

附件:注销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许可一览表

2019年3月19日

附件

注销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许可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号

实际服务能力

注销科目

1

临湘湘北医院

PDY20133643068217A1001

无皮肤科、急诊医学科执业人员

皮肤科、急诊科

2

临湘长河医院

PDY00426443068217A1001

无传染科执业人员

传染科

3

临湘民康医院

PDY20170843068217A1002

无临终关怀科执业人员

临终关怀科

4

临湘阳鹏医院

PDY20176543068217A2202

无药剂科执业人员

药剂科

5

临湘现代女子医院

PDY0050034306821A5182

无内科、麻醉科、中医科执业人员

内科、麻醉科、中医科

6

临湘邓柏良中医肝病专科医院

PDY00196043068217A2101

无外科、医学检验科执业人员

注销外科、医学检验科

7

临湘平安中西医诊所

PDY20174743068217D2112

中医坐堂医诊所,无西医内科执业人员

西医内科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检查 二级事项 医疗机构及人员执业行为监督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2018年12月29日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修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 号2016年2月6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修正)《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 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4号)
公开主体 临湘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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