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不到10万元,客户非要专票,能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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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比如老王开的建材店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月销售额8万元,其中给百货商场供应五金建材,销售额2万元,如果百货商场要求他开具专票,他可以就这2万元销售收入放弃免税,开具1%的专票并按1%征收率缴纳税款;如果百货商场要求他开具3%的专票,他也可以进一步放弃减税,开具3%的专票并按3%征收率缴纳税款,两种情况下,剩下6万都照样可以享受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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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税收管理 | ||
| 一级事项 | 纳税服务 | 二级事项 |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 |
| 公开时限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 ||
| 公开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临湘市税务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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