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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事项名称】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申请条件】

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

3份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1份

查验后退回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获取《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文本。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税收管理
一级事项 纳税服务 二级事项 办税指南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公开主体 临湘市税务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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