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安全生产

关于印发《2024年临湘市长塘镇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关于印发《2024年临湘市长塘镇畜禽养殖安全

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

    

 

各村(社区)、镇直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临湘市长塘镇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8月9日    


2024年临湘市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

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委、政府安全守底线和《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临湘市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发2024〕21号)的安排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动,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发展和安全统筹兼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畜禽养殖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畜禽养殖安全隐患底数,实现畜禽养殖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基本安全防护设施配套全覆盖,安全监管制度全面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建立,确保全畜牧业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

围绕房屋建筑安全、生产设备安全、粪污存贮与处理安全三个方面,突出粪污贮存处理、用电设施等重点环节,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全面提高养殖场安全防范水平。

(一)强化养殖企业的自主排查整治

畜禽养殖企业(场、户)要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排查整治:

一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养殖企业(场、户)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畜禽养殖安全事故防范知识,建立健全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安全巡查、检修维护、应急处置等制度,定期对设施进行巡检,发现有破损、毁坏等情况及时维修。适当配备防护救援设施,定期检查、维护或更换,确保正常使用。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安全巡查工作台账。

二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机制。养殖企业(场、户)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凡年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要明确1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并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出栏1万头以下的养殖企业(场、户)要明确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推动养殖企业(场、户)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一线养殖生产人员尤其是粪污处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粪污贮存区域。

三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自主排查机制。养殖企业(场、户)要深刻吸取近年粪污贮存池中毒、养殖设施漏电等引发的典型事故教训,重点排查三个方面:一查房屋栏舍安全。重点排查养殖栏舍(包括空心栏舍)及其生产生活附属建筑是否超过正常设计使用年限,是否存在建设标准较低、结构整体性差、失修失养等情况;是否出现墙体开裂、基础下沉、屋面变形、木屋架腐朽、混凝土酥裂、钢结构严重锈蚀等危险征兆。二查生产设施安全。重点排查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养殖生产的投料系统、饮水系统、温控系统以及饲料、畜禽转运装卸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三查粪污贮存池安全。重点排查粪污贮存与处理设施的防中毒、防坠入、防淹溺、防火、防触电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可靠。

四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大型养殖企业要根据畜牧业安全事故特点,专项行动期间至少开展1次,往后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企业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安全救援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中小型养殖企业(场、户)要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对粪污贮存设施安全事故,应立即拨打救援电话,尽可能采取池外施救;确需入池的,救援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准备,避免无防护盲目入池施救。

(二)强化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村(社区)的全面排查整治

长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属地村(社区)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排查:

一要全面摸清安全生产底数。要在养殖企业(场、户)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年出栏生猪当量50头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场、户)进行一次逐场逐户全面排查,全面摸清畜禽养殖企业(场、户)的栏舍、积污池、沉淀池、沼气池、化尸池、下水道、排污管、地下室、地窖等地下有限空间,仓库、储藏室、秸秆青贮等地上有限空间,以及养殖用电安全设施的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信息档案。并加强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中心及收集点、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到不漏一企、不漏一场、不漏一户。

二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期间,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各种宣传途径,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资料发放到位。迅速印制一批养殖粪污贮存池安全生产操作明白纸、口袋书、科普挂图,在8月30日前发放至每个养殖企业(场、户)。二是人员培训到位。组织行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向养殖场户、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防坠落、防淹溺、防中毒、防窒息、防燃爆、防触电,帮助提升风险隐患辨识能力,熟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了解操作和施救要点,增强安全从业意识。三是安全提示到位。持续深入开展“敲门行动”,切实用好农村“大喇叭”,将粪污贮存池安全防范、安全施救、养殖安全用电等知识宣传普及到村、到组、到场、到户。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每月发布一次安全防范信息,直接提醒到每个养殖场户、每个从业人员,让养殖安全生产防范知识家喻户晓、入脑入心。遭受水灾的村(社区),务必指导受灾养殖场及时清理场区污物、杂物等,疏通排水通道,排出场内积水,检修围墙、粪污处理及水管电线等设施设备,修复加固破损畜禽圈舍和已损坏的水管电线等设施设备,认真排查,确保栏舍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粪污贮存池安全,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要全面系统排查安全隐患。突出抓好“四查”:一查责任落实。重点排查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自身监管责任和养殖企业(场、户)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二查养殖生产生活设施。重点排查畜禽栏舍、仓库建筑安全、生产设备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三查防护设施。重点排查积污池、沉淀池、沼气池、排污管道等粪污贮存处理设施是否有盖板、遮网、护栏、泄漏等;生产操作和安全施救是否有防毒面具、救援绳、通风机等防护救护用具,相关场所是否有警示标识,生产区、生活区与粪污处理区是否有物理隔离;排污泵、固液分离机等电力设备是否有防漏电设施。四查粪污处理方式。重点排查规模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工艺、处理方式、处理时间,是否存在人工清粪、掏粪行为,是否存在夜间抽排粪污行为。

四要全面系统推进问题整改。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查找原因,逐场逐户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养殖栏舍、生产设备、粪污贮存处理等环节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列出整改时间表,实行限时整改完成验收。对粪污贮存设施没有设置盖板、遮网、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以及粪污处理用电设备没有安装防漏电设施的,要列入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拒不配备防护救护设施、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要采取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业整顿等措施,并及时向级安全应急部门通报情况,开展联合监管执法。

五要全面建立安全防范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作业安全、应急救援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机制。新建、改建、扩建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必须同步配套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三、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成立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专班(简称行动专班)。长塘镇副镇长赵宏微任组长,长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冯玲任副组长,周星星、柳明来、赵智辉为成员。行动专班负责全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建立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整改责任、验收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养殖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制度,对畜禽养殖企业(场、户)实行行动专班分片包联,每一位成员挂钩联系一批规模养殖企业,每个养殖企业(场、户)要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同时及时收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和上报。行动专班办公室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一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动专班成员要主动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把养殖安全生产作为地方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协同推进的安全生产格局。二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畜禽养殖企业(场、户)要发动全员包括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隐患。要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做到经常抓、长效坚持。各养殖企业(场、户)每月向属地政府报送安全事故隐患台账及整治情况。鼓励探索抽排粪污社会服务,避免私自下池抽排粪污造成人员伤亡风险。

(三)规范事故信息报送。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级应急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坚决做到随接随报、即知即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真抓真改,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虚假排查整改。对本次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到位,以及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责任。养殖企业(场、户)应主动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凡是上级督导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凡因监管部门和政府日常巡查、指导与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直至予以“一票否决”。

(五)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要高度重视畜禽养殖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与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要及时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情况向同级应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报,积极争取支持与指导。

 

 

附件: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分片包干挂联情况统计表

2.畜禽养殖场、饲料生产企业、屠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附件 1

 

长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分片包干挂联情况统计表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分片包干挂联的村(社区)

重点分片包干挂联的养殖企业

备注

1

赵宏微

长塘镇副镇长

何洞村

临湘市康晟养殖专业合作社、

冯义望屠宰场

 

2

冯玲

长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柳厂村、石田村

临湘市恒鸿牧业有限公司、

冯爱全屠宰场

 

3

周星星

柳明来

赵智辉

成员

古洞村、马安村、长塘社区、托坝社区、水圳村

程正良养殖场、汪海生养殖场

 


附件 2

畜禽养殖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企业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类别

项目

检查标准

存在问题

化粪池/

化尸池安全

通风通气

1、是否配套风扇或通风管道;2、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

 

氧气检测

1、是否配套气体检测仪;2、是否有检测记录。

 

临池安全防护

1、是否配套安全防护栏;2、防护栏是否坚固稳定无破损;3、防护栏是否包围整个粪污处理区;4、进出口是否由专人管理。

 

化粪池顶部安全

1、是否安装安全盖板;2、检查安全盖板是否坚固无破损。

 

安全警示

1、化粪池周边是否按规定在适当位置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警示标志。

 

监控

1、是否安装监控设备、气体警报仪和漏电报警器;2、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1、是否配备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设备;2、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漏电报警

1、是否在各粪污池配备足够数量的漏电报警器;2、漏电报警器是否正常运转。

 

安全培训

1、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并记录在案。

 

 

个人防护

1、是否配备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设备;2、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个人防护求。

 

类别

项目

检查标准

存在问题

 

安全梯

1、是否配备入池安全梯;2、是否牢固可靠。

 

救援装置

1、是否在化粪池特定位置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紧急救援绳。

 

作业规范

1、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化粪池入池作业操作规范;2、是否张贴紧急救援

操作规范。

 

设施设备维修

1、是否配备设备检修专业人员;2、是否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维修;3、设备检修记录是否完整。

 

沼气池

安全

防雷

1、是否在沼气池周边合理位置设置避雷针。

 

安全防爆

1、是否配备安全防爆装置;2、防爆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出粪口

1、是否安装安全盖板;2、检查安全盖板是否坚固无破损。

 

定期检查维护

1、是否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作业规范

1、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密闭空间作业规范、沼气存储与使用安全规范。

 

安全警示

1、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检查人员:                              企业负责人:                                日期:               


饲料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企业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序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方法

检查发现的问题

1

危险操作面防护

1.存在安全隐患的,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设施。

2.安全防护设施在生产过程中有效使用。

1.查看高空投料平台、设备维修和操作平台、爬梯是否有安全护栏。

2.查看地面投料口、运输物料的电梯笼井、吊物孔等是否有遮挡防护措施或设施。

3.检查防护措施或设施的有效性。

 

2

危险品管

1.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的贮存符合要求,有清晰的警示标识,采用双人双锁管理,应建立制度和出入库记录。

2.检验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管理应建立制度和出入库记录。

1.氯化铜、氯化锌、氯化钴、碘酸钾、碘酸钙、硫酸钴、亚硒酸钠等是否有独立的贮存间或贮存柜。

2.是否有清晰的警示标识。

3.是否双人双锁管理。

4.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出入库记录是否包括原料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

5.是否建立检验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6.是否填写并保存检验用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记录是否包括检验用危险化学品名称、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保管人等信息。

 

3

用电防护

1.有警示标识。

2.易产生或积存粉尘区域的人工采光灯具、电源开关及插座具有防爆功能。

1.查看配电柜、配电箱是否有警示标识。

2.查看易产生或积存粉尘区域的人工采光灯具、电源开关及插座等,是否具有防爆功能。

3.查看现场电线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序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方法

检查发现的问题

 

4

特种设备

1.高温设备和设施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

2.压力容器、设备传动装置等有安全防护装置。

3.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取得安全合格证明。

1.查看高温设备和设施是否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

2.查看压力容器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

3.查看设备传动装置是否有防护罩。

4.查看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有安全合格证明。

 

 

5

消防设施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或设备。

查看生产区内是否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或设备。

 

 

6

粉尘控制

1.固态添加剂预混合生产线投料口和打包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

2.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线投料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

3.有添加剂预混合工艺的,单独配备的混合机应配备除尘设备。

4.生产线除尘系统和设备运转正常有效,除尘效果良好。

 

1.查看大料投料口、小料投料口的除尘器配置,是否采用单点除尘。

2.查看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打包口除尘器配置,是否采用单点除尘。

3.查看预混合机除尘器配置,是否配备相应的除尘设备

4.在确保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打开除尘器,查看粉尘清理、保养情况等。

 

 

检查人员:                              企业负责人:                                日期:               


屠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企业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类别

项目

检查标准

存在问题

生物安全措施

落实

是否设置车辆清洗消毒区域,是否对生产车间和运输车辆等重点环节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1.查看车辆洗消区域、屠宰车间是否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2.查看清洗消毒记录,是否登记消毒药品种、消毒时间、消毒人员等。

 

生产设施设备

安全

屠宰刀具管理;屠宰车间线路;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危险品、锅炉房、液氨房等管理;消防器材配备。

1.屠宰刀具是否设置专柜管理;

2.屠宰车间线路是否加装套管,开关是否有漏电保护装置;

3.是否建立设施设备检验检测保养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

4.是否定期检修、保养设施设备和登记台账;

5.是否设置专用的危险品库房储物间、锅炉房、液氨房等消防安全通道;

6.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沼气池安全

防雷、安全防爆、出粪口、定期检查维护、作业规范、安全警示

1.是否在沼气池周边合理位置设置避雷针;

2.是否配备安全防爆装置;防爆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3.出粪口是否安装安全盖板;检查安全盖板是否坚固无破损;4.是否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5.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密闭空间作业规范、沼气存储与使用安全规范;

6.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检查人员:                              企业负责人:                               日期: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行政管理 二级事项 隐患管理
公开时限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公开主体 长塘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公示栏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公示栏
公开层级3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