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保障性住房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详细信息

已公开内容链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保障性住房
一级事项 重大决策 二级事项 决策会议公开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公开主体 江南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