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交通运输

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依据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监督依据

1、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年第4号令);

2、省交通厅《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厅办字〔2006〕57号);

3、《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湘交质监字〔2007〕234号);

4、《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交质监〔2008〕127号);

5、《岳阳市通村公路质量监督实施细则》(修订稿)(岳交〔2007〕150号);

6、《岳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指导性意见》(岳交〔2008〕57号);

7、《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省人大公告〔2014〕19号);

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9、批准的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承发包合同文件等。

    、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项目有关质量标准及规范的执行情况;

    2、对桥涵、路面等重要工程及其原材料质量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抽查;

    3、对完工项目组织验收检测和质量鉴定,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意见。

    、监督工作的主要权利

    1、对通村公路建设质量行使否决权,对项目业主的违规建设行使监督权;

    2、对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及其人员,有权建议业主单位解除合同或责令退场;

    3、对无证施工或擅自开工的工程,有权建议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工;

    4、质监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抽检,有权向参建单位调阅受监工程的有关文件、施工原始记录等资料。有关单位应主动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监督方式、步骤、主要检查时间安排;

    1、监督方式:对本工程实行巡视监督

2、监督方法、步骤:我站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合同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工程重点部位、重要工序、主要质量通病进行抽查,达到全面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

3、主要检查时间安排:

开工前检查;

至工程结束:监督巡查。

、与我站的联络方式:

    地址:临湘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交通运输
一级事项 公路水运工程基础设施 二级事项 监督检查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公开主体 交通运输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