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临湘高新区入园项目建设办理流程指导图
2、竣工验收阶段工作流程图
3、临湘高新区入园项目建设办事指南
4、企业设立登记
5、个体工商户登记
6、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7、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8、总平图、修建性详规、建筑方案审查
9、节能审查
1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1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14、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
15、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1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7、白蚁预防
1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手续
21、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2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23、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2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5、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2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临湘高新区入园项目建设办事指南
一、土地摘牌前相关事项(公示20天)
1、临湘高新区管委会与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并向企业提供用地红线,完成园区内公共绿化和管线迁改、渣土外运、道路挖掘、临时占用绿地、树木迁移等前期工作。
2、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征拆,制作和提供宗地用地红线图(使用现状实测的CAD底图、大地2000坐标、1985国家高程基准),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挂牌。
3、企业提供注册手续相关资料,通过平台申报,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材料齐全后,出具营业执照。
4、企业提供公章备案手续相关资料,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材料齐全后,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及备案。
5、企业提供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手续相关资料,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材料齐全后,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或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
6、企业聘请勘察单位对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地质勘探,并形成岩土勘察报告。
7、企业确定设计单位,完成总平图、修建性详规、建筑方案,并提交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由临湘高新区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市自然资源局提交市规委会审定。待定通过后,设计单位即可设计施工图。
8、企业确定的设计单位完成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后,通过线上申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手续,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材料齐全后受理,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评审,待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价报告后,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书。
9、企业聘请第三方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线上申请环评手续,市生态环境临湘分局在材料齐全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
10、企业聘请第三方公司编制安全生产预评价报告,临湘市应急管理局和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协助企业向岳阳应急管理局办理安评手续。
11、企业聘请第三方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节能及确需开展的其他评估评价事项,并通过线上申请评估评价手续,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应用园区区域评估成果完成评估评价事项。
12、企业确定施工、监理和测量单位(多测合一)并签订规范合同。
13、企业根据项目需求提出用电、用水、燃气、通信等报装申请。
14、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指导企业按工程审批材料清单要求同步准备完善申报资料,并督促施工单位准备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资料。
二、土地摘牌后相关事项(摘牌公示10天)
1、企业在摘牌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和各项规费。
2、企业在获取出让合同后,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即可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不动产登记证。
3、企业提供人防审批手续相关资料,通过平台申报,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材料齐全后,出具人防易地建设批复和缴费单,企业收到缴费单后在税务窗口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4、企业提供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相关资料,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材料齐全后,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工程规划许可证。
5、企业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即可在线上申请施工图和消防审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填写项目信息,由勘察单位上传地勘报告,设计单位上传施工图和消防设计图,通过图审系统遴选审图机构,为企业进行多图联审,并出具地勘和图审告知书、报告书、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6、企业在平台申请施工许可证(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市住建局依据企业提交的施工许可和质监手续相关申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许可证。
4、企业提供白蚁预防相关资料,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材料齐全后即可受理,待项目开工后联系市住建局白蚁所施药。
三、项目竣工后相关事项
1、企业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向市住建局申请提前指导服务。市住建局于8个工作日内完成指导服务,一次性提出指导服务意见。(在此期间,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同时委托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并获取检测报告)
2、测绘机构接受企业委托后进行测绘,以通过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最终核准依据图纸。同时出具规划竣工测绘报告、用地复核测绘报告、房产测绘报告等。
3、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受企业委托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和验收,并出具有关检测和验收报告。
4、建筑工程项目已完工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竣工验收条件后,企业通过平台向市住建局申请竣工联合验收。验收资料合格的,市住建局于3个工作日内前往现场进行验收,企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做好现场验收准备。现场验收结束后,市住建局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验收意见书。验收通过的,出具通过意见,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验收不通过的,注明不通过的理由、法定依据及整改意见。专项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企业应再次通过平台向市住建局申请竣工联合验收,验后通过后再通过平台申请竣工验收备案,市住建局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5、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可视情况进行纸质文件档案的收集和存档备案。涉及保密的测绘资料,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流转和归档。
6、企业提供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料,通过平台申报,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材料齐全后,于1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证。
企业设立登记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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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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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平台:http://222.240.225.75:8004/bs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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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股东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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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经理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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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证明 |
高新区管委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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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因自主申报需要填写企业信息,所以申报时需要企业申报人员陪同填写。 |
个体工商户登记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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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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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平台:http://222.240.225.75:8004/bs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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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本人身份证或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机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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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式承诺书 |
申请人填写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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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因自主申报需要填写企业信息,所以申报时需要企业申报人员陪同填写。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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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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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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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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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因自主申报需要填写项目信息,所以申报时需要企业申报人员陪同填写。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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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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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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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项目申请报告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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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项目性质需提供的行业部门审查意见 |
行业审查部门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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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因自主申报需要填写项目信息,所以申报时需要企业申报人员陪同填写。 |
总平图、修建性详规、建筑方案审查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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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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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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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等 |
申请人确定的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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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需通过专家评审会和市规委会审定 |
节能审查
办理部门 |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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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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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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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制式节能承诺备案表 |
申请人填写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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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节能报告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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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区域能评范围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量)不足1000吨(含)标准煤的一般行业项目,只需填写《节能承诺备案表》盖章;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量)1000吨(含)以上不足10000吨标准煤的一般行业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报告,按要求报省、市批复。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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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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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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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制式告知承诺书 |
申请人填写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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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申请人确定的第三方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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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咨询意见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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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符合区域评估条件的,无需组织专家评审,仅需提交一位专家咨询意见。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办理部门 |
市生态环境临湘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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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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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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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及公示版、主动公开的证明材料、公开情况的说明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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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范围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总量来源证明材料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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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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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合同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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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提供的其他材料 |
申请人确定的第三方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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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岳阳申报;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向临湘申报;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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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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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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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制式申请表 |
申请人填写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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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
申请人确定的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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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说明 |
申请人确定的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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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防雷产品相关说明在设计图纸中有说明的,无需再提供。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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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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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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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
发改或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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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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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红线图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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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用地红线图在出让合同中有的,可以无需再提供。 |
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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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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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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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制式申请表 |
申请人填写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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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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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
高新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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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证明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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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要包含宗地图及坐标。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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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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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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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
发改或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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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批规划总平面图 |
自然资源部门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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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面积复核表 |
申请人填写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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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报告 |
申请人确定的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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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园区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等配套功能用房需办理人防易地建设手续,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会为企业出具缴费单,企业在税务窗口缴费。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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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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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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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已审定总平图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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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
发改或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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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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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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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复核表 |
申请人确定的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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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属于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
白蚁预防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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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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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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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制式受理登记单 |
申请人填写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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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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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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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幢房屋底层平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
申请人确定的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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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企业在施工前向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白蚁防治申请,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在房屋建设施工过程中,及时清除建筑场地遗留的废旧木质材料和其他含有纤维素的废弃物,最后,在工程基础回填时通知预防单位施工。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办理部门 |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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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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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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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岩土勘察报告、图纸等 |
勘察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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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书等 |
设计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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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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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易地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 |
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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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人确定的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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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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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在申报前先登录工程建设项目审理管理系统后跳转到图审平台。申请人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填写项目信息,再推送至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由勘察单位上传地勘报告,设计单位上传施工图和消防设计图,通过图审系统遴选审图机构,进行多图联审,并出具地勘和图审告知书、报告书、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办理部门 |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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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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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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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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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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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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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 |
审图机构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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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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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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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筑施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书(制式) |
申请人填写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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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制式) |
申请人填写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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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在申报前先登录工程建设项目审理管理系统后跳转到动态监管平台,填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息,并上传合同。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手续
办理部门 |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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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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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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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临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书)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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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书(建设、监理、施工签字盖章) |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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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及联系方式(表)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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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任命文件及相应资格证书 |
申请人确定的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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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任命文件、相应资格证书、身份证 |
申请人确定的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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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制式) |
五方责任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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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施工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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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情况(方案、专户、打款记录)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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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湖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凭证 |
施工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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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与施工许可证同时申报,申请前可以与住建局建工站提前对接。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办理部门 |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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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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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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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定位图 |
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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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规划竣工和土地核验等多专业的“多测合一”报告 |
申请人确定的测绘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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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
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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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扫描件 |
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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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如不是分批拿地,无需提供权属分割或合并审批文件。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办理部门 |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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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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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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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
申请人确定的测绘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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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消防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申请人确定的验收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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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申请人确定的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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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在申报消防验收前,企业应邀请具有消防资质的的验收机构进行验收,并出具消防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包含涉及消防部分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 |
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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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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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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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2020〕97号)要求整理好相关申报材料,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联合验收环节进行线下核验。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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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湘建〔2020〕97号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城建档案专项验收相关文件规定的非主审要件可实行容缺承诺在项目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在城建档案管理平台完成档案填报工作。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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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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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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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人防易地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 |
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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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建设费缴费凭证 |
申请人确定的测绘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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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规划竣工和土地核验等多专业的“多测合一”报告 |
申请人确定的测绘机构 |
|
备注 |
核实“多测合一”报告与项目申报时的建筑面积是否一致。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
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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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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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
申请人确定的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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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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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产品合格证和安装记录可容缺后补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
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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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www.hntz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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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消防验收意见书 |
住建局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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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式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2015-1) |
申请人填写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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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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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2015-01)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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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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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住建局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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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 |
自然资源局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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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 |
住建局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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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 |
高新区办理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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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备2015-8) |
施工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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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 |
住建局建工站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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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 |
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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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015-2);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备2015-3) (3)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备2015-4); (4)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备2015-7); (5)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备2015-6); (6)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7)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备 2015-9)、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备2015-10);[住宅工程提供] (8)《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表》; (9)市政基础设施(含燃气)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提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办理部门 |
临湘高新区行政审批办公室 |
|
办理地点 |
临湘智慧政务大厅95、96窗口 |
|
线上申报平台及网址 |
无 |
|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制式申请书 |
申请人填写盖章 |
|
“多测合一”报告(含房产测绘) |
申请人确定的测绘机构 |
|
完税证明 |
申请人提供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