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临湘市政府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20-09-15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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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公交字[2020]2号 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黎勇等代表:

你们在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S301省道(G353国道)沿线安装摄像头、减速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经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和研讨,G353国道詹桥镇集镇路段确实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1、G353国道詹桥镇集镇路段存在规划设计瑕疵,两侧居民紧邻省道,部分居民大门口距主干道路面不足5米,不符合国标规定的国道两侧净空距离。

2、此路段东西方向为G353国道,通行车辆的车速较快,经过詹桥集镇路段时,道路管理方并没有设立相应的、足够的安全标志和标线等设施。

3、因G353国道詹桥集镇路段两侧小叉道较多,出口又隐藏在民房之中,且该路段和叉道上行人随意性较大,所以机动车驾驶人无法及时注意到行人出入而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整改情况

鉴于以上这些实际情况和广大群众的通行需求,我大队与人大代表交换意见后,进行了如下整改。

1、在G353国道詹桥集镇路段增设了减速带,适当降低东西方向通行车辆的行驶速度。

2、在G353国道道詹桥集镇路段,施划了交通标线和增设相应的标识标牌,以保障行人及车辆的出行安全。

3、在该路段的东、西两端设立了车速限制反馈屏,警示、限制过境车辆车速。

4、督促道路管理方完善交通设施,在村庄路口、学校门口、小区门口等危险路段配套建设标志牌、提示牌、警示灯、道路监控设备等设施。

5、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沿线居民交通安全意识。

感谢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临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9月10日

 

 

承办负责人:黄明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徐超球(1390740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