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临湘市政府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19-11-0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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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教体字〔2019〕6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李翔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学校公共设施对外开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全民思想素质和身体健康,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体育设施(场馆)应对外开放。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秩序,加强体育设施(场馆)管理,结合临湘城区有相关体育设施条件比较完善的以下几所学校,三中、六中、二小、八中,同时也为周边居民(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锻炼场地,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特制定相关制度:

一、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目前仅限于体育场地设施等。

二、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以限时、限场地为原则,校外进校锻炼人员务必遵守。

1、开放场地:田径运动场、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开放形式:免费。

2、开放对象、时间:

(一)本校师生:周一至周五,六月至十月下午2:00—18:30,十一月至五月,下午13:00—17:30;

(二)社区居民(含学生)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上午07:00—08:20,下午17:00—19:00。

3、组织形式: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学生体育俱乐部会员和社区体育俱乐部会员开放,本校师生和社区居民须加入体育俱乐部成为会员后,凭健身卡在规定时段内进入学校参加体育锻炼,基本流程如下:

(一)学生向学校体育俱乐部、社区居民向社区体育俱乐部申请会员资格;

(二)俱乐部根据一人一卡的原则向申请者发放健身卡;

(三)会员在规定时间内经实名登记后入校锻炼。

三、运动队训练及场地保养时间,不对外开放。特殊情况下不对外开放,学校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项目,有专人负责,学校安排值班老师和保安并做好进出校登记手续。凡进校锻炼人员务必尊重学校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否则将取消该同志进校锻炼资格。

五、进入校园进行体育锻炼,必须讲究文明,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吸烟,不说脏话,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更不得滋事斗殴,不得进入规定区域以外的场所,做与体育锻炼无关的事情。否则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勒令改正,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六、进校进行体育锻炼及活动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做危险动作。如发生意外,学校将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进行必要的帮助,但具体责任应由本人负全责,学校概不负责。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刘小兵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高翠仙   1357400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