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临湘市政府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20-10-3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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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医保字〔2020〕1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

答   复

 

袁弘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部分口腔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意见,2020年10月26日,市医保局安排市医疗保障局李正利、胡华林同志与您见面,就我市口腔诊疗政策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我市口腔诊疗报销政策

根据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非疾病治疗项目,不予支付(如:洁齿、镶牙、义齿、牙列不整矫治、色斑牙治疗的费用等)。牙髓拆除术、牙髓失活术、牙髓活力检查、牙周炎、牙周脓肿等诊疗项目都已纳入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普通住院政策予以报销。

二、您对加大公益惠民医院建设,促进口腔专科医院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卫健、财政部门,争取政策、资金,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的医疗需要。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张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山  1787770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