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临湘市政府建议提案办   日期: 2020-11-02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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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自然资字〔2020〕3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

答    复

 

刘小兵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将城区公共体育场地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城区公共体育场地及设施现状

我市现有公共体育场地较少,除学校以外仅有几个场地有限、规模较小的俱乐部,创建园林城市后增加了户外活动设施和用地。

二、规划情况

在城市规划中与公共体育场地有关的用地包括体育用地、教育科研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各单位附属绿地等地类。我市中心城区规划中有体育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9.09公顷,在高铁新城组团上港溪附近建设体育场馆,在各组团和居住区布置相应的体育设施。规划人均用地面积达到0.35m²;教育科研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36.27公顷,长安城区中、小学、职业学校数量达到26所(包括私立学校),服务半径500—1000米,在云湖组团临湘大道南侧新建教体新城。规划人均用地面积达到5.25m²;文化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7.16公顷,保留长安组团内星河广场南侧博物馆,在长安居住组团西侧布置文化创意园,各组团及居住区中心建设小型综合性文化娱乐设施。规划人均用地面积达到1.05m²;规划城市绿地面积为382.44公顷,占长安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4.73%。人均绿地14.73m²。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01.60公顷,占长安城区建设用地的11.62%,人均公园绿地11.62m²。另有小区、各单位附属绿地未精确统计。在《临湘市城市总体规划》《临湘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等规划设计中均有相关设计篇章和用地布局。

三、实施情况

我市曾有三次建设大型体育场地的计划,均因各种原因变更调整未曾实现。一次是新一中体育馆和足球场地规划为社会与学校共享;二次是规划教体新城的体育中心;三次是文创园中安排了大型文体活动用地。

今年,我局将城区公共体育场地建设纳入了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如有相关政策资金和具体建设项目,我局将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的选址、供地、规划许可等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6日

 

  

承办负责人:程金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云   1520025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