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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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新入编人员工资到底什么时候有
来信人: 丹丹
来信时间: 2013-04-17 19:52:45
内容: 我是临湘市2012年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在职8个多月期间被有关部门要求交纳录取费和人事管理费共1500多元,也没有开具相关票据,但工资迟迟没有下发,我们也需要生活。请相关领导尽快处理。本人在此咨询:1、上述两种费用是否合理。2、国家规定的全额事业工资组成结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4-23 16:39:40
回复内容:    丹丹:
   您好!
 关于您对新入编人员人事管理问题的投诉信件,临湘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并派相关股室作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电话联系,接电话的是一位先生,回答说是打错了,再打就不接了。据我们分析(因无法与本人联系上,不了解真实情况),“丹丹”应是2012年教育系统新招录人员,我们已与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请他们落实工资发放情况。关于其反映的两个问题:一是良种费用问题。经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为弥补招聘工作经费不足,新招录人员每人收取800元;另外,根据中办发[2005]15号、国办发[2002]35号和湘政发[2003]1号等文件规定:从2000年7月1日起,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办理人事代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丹丹”属聘用制管理人员。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11]86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人事代理等费用每年240元,3年共720元,总计是1520元,并已开具正式收据交教育局人事股工作人员。二是工资结构问题。教育系统教师应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
  另外,“丹丹”若工资没有及时发放,请向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及时反映。
 
       特此回复!

                                                                                                          201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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