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临湘市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富食村广场举行,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主题,工商、消委等十多个职能部门和组织,在现场设立服务台,散发宣传材料,学习新《消法》,维护新权益,履行新职责。
今年的3月15日是新《消法》落地生效的第一天。市消协负责人在活动现场介绍:时隔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迎来首次修改,有着与时俱进的重大意义。此次新“消法”对“举证责任倒置”、“赋予消费者反悔权”、“赋予消费者组织公益诉讼权”、“霸王条款无效”、“加大消费欺诈赔偿”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与修正,特别强调经营者的义务,以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鼓励、动员全社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承担责任,重视对消费者的群体性保护,弥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规空白,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消费维权渠道更加高效便捷。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梅筠在接受消费者咨询时指出:为贯彻新《消法》,国家工商总局还新修订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新制定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并于今日同步实施生效。新《消法》特别指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而这一系列法规的生效,从机制上推动了形成全社会消费维权的合力,赋予了消费者反悔权,拓展了消费维权渠道,对企业诚信经营提高了更高要求,也为工商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便于一线执法,让我们的消费维权工作更有了底气。今天,我们组织工商干部在这举办“3.15”宣传活动,一方面是把握主动,让我们的消费维权服务工作深入到群众当中,实现“零距离”维权服务。另一方面就是想运用“倒逼”机制,通过宣传“新消法”, 鼓励、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来,倒逼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诚信买卖,共同维护消费者尊严。
活动现场,各参加活动的职能单位和部分企业设置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点、受理消费投诉点、“识假辨假”服务台和放心产品展示台,工作人员对消费者提出的消费与维权等问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