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临湘市市场监管系统钢筋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临湘市市场监管系统钢筋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临湘市市场监管系统钢筋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日
临湘市市场监管系统钢筋产品质量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局、岳阳市局《关于开展钢筋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责,依据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我市市场监管领域钢筋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钢筋产品领域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钢筋产品质量相关事故发生,持续深化整治工作,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的突出安全隐患。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市场监管局钢筋产品质量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管股,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市监所、指导实施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的重大问题。
组长:李宏久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员:廖丽磊 质量股股长(兼专班办公室主任)
李名良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余中辉 长安所所长
李 伟 五里所所长
汤 勇 云湖所所长
王 庆 羊楼司所所长
户 圣 桃林所所长
马 烨 聂市所所长
李 智 江南所所长
李 俊 坦渡所所长
于日浩 长塘所所长
周 发 詹桥所所长
李 超 忠防所所长
三、整治重点
(一)全面梳理“七个一”要求落实情况。省局联合住建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钢筋、水泥等建材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明确按照“七个一”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钢筋等建材产品排查治理行动。(组织一次全省生产销售单位,组织一次全省生产销售单位的行政指导和约谈,组织一次钢筋等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查处一批生产销售不合格钢筋等建材产品的违法企业,捣毁一批生产销售“瘦身钢筋”等不合格建材的黑窝点,公布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建立一批管用的长效机制)。各所要全面梳理前期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对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七个一”要求开展排查治理,是否存在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已经全面清零。
(二)全面开展流通领域专项检查。“瘦身钢筋”主要在再加工环节,各市场监管所要立即组织对钢筋批发市场、专营市场、个体销售门店等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突出检查调直设备和调直工艺的一致性,对销售的品牌、进货台账的建立、销售流向的登记、索票索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验销售的产品合格证情况,彻查销售低价、非标、“瘦身”等钢筋质量问题,重点排查以次充好、假冒伪造生产许可证标志、虚假合格证标识、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违法拉伸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开展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执法大队要立即组织对本地区冷轧、热轧带肋钢筋和热轧光圆钢筋生产企业(包括钢筋再加工的主体)是否存在“地条钢”“瘦身钢筋”违规生产经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生产许可获证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产能、是否存在落后装备和工艺、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无炼钢能力轧钢企业钢坯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回炉再造“瘦身钢筋”等。对近年来发现的涉及违规生产“地条钢”的企业,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防止死灰复燃。
(四)立即组织钢筋质量专项抽查。省局目前正在组织对冷轧、热轧带肋钢筋和热轧光圆钢筋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已发布钢筋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质量股要联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摸清辖区内钢材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情况,制定本辖区内监督抽查计划,可按照省局抽查实施细则开展抽样、检验工作。
(五)全面做好问题处置。对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认真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程序,责令召回问题产品,督促做好问题整改,确保复查验收合格;对发现的违法拉伸“瘦身钢筋”行为要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查清流向,同时将信息通报住建等相关部门,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流入市场,不用于建筑施工,形成震慑和闭环;涉嫌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维护建筑质量安全。
各单位要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和部门协同,扎实推进工作,对工作履职不到位要跟踪问责。请各单位于9月5日前将《致全市钢筋经营者提醒告诫函》下发至辖区内生产、销售主体,将《钢筋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表》汇总报送至质量股;查处案件数每周五报送,其他重要工作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陈洪大 联系电话:18152629088
附件:1.致全市钢筋经营者提醒告诫函
2.钢筋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表
附件1:
致全市钢筋经营者提醒告诫函
各钢筋生产、销售者:
为规范钢筋产品质量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就规范钢筋经营行为,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钢筋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75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76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二、生产者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加强原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出厂产品应标明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信息。不得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标参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能、装备和工艺应符合国家规定、生产许可企业应持续保持获证条件、不得超许可范围生产,无炼钢能力轧钢企业钢坯来源要合法、不得回炉再造“瘦身钢筋”。
三、销售者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确保所销售的钢材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要索票索证,对销售的品牌、销售流向进行登记,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未标明产品基本信息、无合格证、无出厂检验报告的产品。禁止销售以次充好、假冒伪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违法拉伸的“瘦身”钢筋。
各钢筋经营者要按照本提醒告诫函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将依法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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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钢筋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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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单位: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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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名称: |
经营者(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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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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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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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生产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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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产品种类、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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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来源(进货记录、查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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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台账(不限记录方式,但需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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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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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对象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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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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