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时段划定的通告》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段时间以来,全域禁烧农作物秸秆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困惑,省生环厅和省农业农村厅会商后,审慎和及时提出了“划定焚烧区和禁烧时段”相关建议,并将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序焚烧。
这项政策的出台将及时缓解当前秸秆禁烧与农业生产的现实矛盾,化解基层干部与广大农业生产者的思想观念对立,更加有利于以科学的、系统的观点评估、做好农业环保工作,做到农业环保与农业生产有机结合,坚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听取群众呼声,争取广大群众支持,提高环保综合效益。
二、起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理若干规定(草案)》
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划定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与部门单位沟通情况
8月16日下午,李开龙副市长组织召开了14个镇(街)13个部门单位参加的《划定农作物秸秆禁止露天焚烧区域、时段工作部署会》,会上及会后共收集到7个单位的19条意见,送审稿综合采纳了14条意见,已在送审稿补充或修改完善表述。
四、工作建议
上级政策调整和工作形势发生变化,建议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临政通告【2023】2号<LXDR-2023-00002>)同时宣布废止。
五、请求事项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时段划定的通告》,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作规范性文件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