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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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坦渡派出所是否有权对民事纠纷当事人采血?
来信人: 陈自立
来信时间: 2023-06-27 18:39:26
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以及主管部门领导,

我一直在外务工。今天才从我母亲口里得知我父亲年初因为隔壁村几个妇女来我们组里摘茶叶,偷扳我家竹林里的竹笋,我父亲因为砍柴偶然遇见,遂与她们发生争执,我父亲今年61岁,2015年中风导致左边身体无力,杀鸡都无法握紧鸡,中风后父亲脾气也有所改变,估计看几个妇女偷盗东西还与他争执,抢夺装竹笋袋子时有肢体接触,当时就报警有出警记录,后面该妇女一直跑到派出所去告状说我父亲当时打了她,还要用柴刀杀她,治疗了600块,要求派出所处理我父亲,昨天(2023/6/26)听母亲说家里来了四五个民警,后面带我父亲去市里医院量血压还有做心电图,我父亲都有配合,后面还要对我父亲采血,我爸不愿意,派出所的人就用手铐住我爸双手还铐很紧导致肿大,根据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规定: 对违法嫌疑人,可以依法提取或者采集肖像、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吸毒、从事恐怖活动等违法行为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规定提取或者采集血液、尿液、毛发、脱落细胞等生物样本。人身安全检查和当场检查时已经提取、采集的信息,不再提取、采集。

请问我父亲是否违反刑法?是否属于刑事犯罪嫌疑人?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坦渡镇
回复时间: 2023-11-20 14:53:28
回复内容:

  该工单我镇主管政法工作领导当时就安排了派出所所长上门给当事人做了解释工作,说明了抽血和体检是派出所做询问笔录之前的正常流程,对于当事人说的违规执法情况,派出所长当天在市局开会没有在现场,后续具体情况也当面和陈先生父亲做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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