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临湘市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市长信箱对临湘市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市长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村级财政不透明
来信人: 张圣
来信时间: 2025-07-19 11:59:35
内容:

本人张常玉,男,湖南临湘月山村村民。

2020年老板敖顺龙叫我去月山村厕所改造,后期因厕所水桶安装后部分村民未及时放水,导致出现返工。熬顺龙明确说明这笔费用村里会出,返工费用共计5000多元。

后期熬顺龙以质量问题为由不予支付返工费用,但是经查询月山村村级财政支出了一笔5300元的改厕费用。熬顺龙说这是他凭关系要过来的钱,不予支付返工费。该笔支出查询不到发票,经手人,支出用途。本人与2020年至今一直以口头形式查询这笔改厕费用支出明细,欧书记一直以不关我的事为由拒绝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四)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此条明确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和“财务收支情况”纳入必须公开的范围,并规定了公开频率(至少每季度一次,财务往来多应每月一次),更重要的是,明确规定村民有“查询”权。

本人作为月山村的村民,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监督权申请查询该笔支出明细,但截止投诉之日,村委欧书记仍拒绝提供。让我不得不有理由怀疑是否存在部分利益输送。村级财务应该公开透明,应该在阳光下!

请求贵单位对月山村民委员会未依法履行财务公开义务及拒绝村民查询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要求贵单位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本人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桃林镇
回复时间: 2025-07-31 09:08:34
回复内容:

  关于对市长信箱210239号信件的

  回    复

  网民张圣:

  您好!您向市长信箱反映“村级财政不透明”的问题我镇已收悉。根据您来信所反映的相关情况,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称您2020年参与月山村厕所改造,老板敖顺龙以质量问题不予支付返工费用的问题。

  一是2020年我镇厕所改造模式为我镇与村委签订改造合同,由村委自行聘请施工队伍进行改造施工;二是2020年月山村厕改施工承包人为敖顺龙,您与敖顺龙为劳务用工关系,月山村委未与您签订用工合同;三是厕改财政补贴为固定金额,不存在额外支付返工费用,您称因质量问题返工,村级财政额外支出5300元改厕费用,经咨询村委,该笔款项为支付敖顺龙厕改工程款,非返工费用。四是2024年底,您曾到我镇反馈相关情况,我镇曾组织您、敖顺龙及相关部门参与协调,因您无法提供具体证据,协调无果,此事属民事纠纷,考虑到涉及我镇厕改工程,我镇告知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建议您走司法途径维权。

  二、关于您反馈月山村欧书记拒绝提供5300元改厕费用支出明细的问题。

  一是我镇及下属村(社区)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经咨询月山村委,月山村委明确表示您可至村民服务中心查询相关账目明细;二是我镇实行村级账目镇代管模式,若村委无相关明细留存,您可在月山村工作人员陪同下至我镇财政所查询相关明细;三是当前村级财务支出明细均上传至省级平台,您也可通过省级平台直接查询。

  2025年7月31日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