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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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临湘市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市长信箱对临湘市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 标题: | 关于聂市镇红士村石港组养猪场再次排放粪水投诉 |
| 来信人: | 余良 |
| 来信时间: | 2026-05-08 09:48:37 |
| 内容: |
尊敬的市长: 您好! 向您反馈投诉聂市镇红士村石港组河流被污染多年,经过上次环保局同志对养猪场提出的整改,养猪场老板的保证不再对下游排放猪粪水,环保局同志也说如果再次排放就依法依规处理,我们也同意了这个处理结果。但是保证不到一个月就再多次排放粪水。具体照片和要求见附件,如果这次处理达不到认可,我将联系媒体,再向岳阳市政府进行投诉,直到问题完全处理为止。 此致 敬礼! 投诉人:余良 电话:18858691441 日期:2026年5月8日 附件1:新建 DOCX 文档.docx |
| 回复部门: | 聂市镇 |
| 回复时间: | 2026-05-15 08:34:14 |
| 回复内容: | 关于聂市镇红士村石港组猪场再次排放粪水问题处理情况的回复 市民余良: 您好!您通过市长信箱反映的聂市镇红士村石港组养猪场再次排放粪水、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已收悉。我镇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收到投诉后,聂市镇人民政府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由聂市镇镇长牵头,组织镇综合执法大队、畜牧站、生环站等相关部门,并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多次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处置。工作组实地查看了污染情况,现场研究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 二、依法处置,责令整改 经核查,该养猪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粪污处理不到位、废水外排等问题,导致下游河流受到污染。针对上述情况,我镇镇长现场作出明确部署: 彻底清理污染河道:责令猪场负责人立即对受污染河流进行全面清淤、疏浚,并采取石灰消杀等措施,确保河道环境恢复达标。 限期关停:要求该猪场在本批次存栏的300余头生猪全部出栏后,立即停止养殖活动,从源头上消除污染隐患。针对当前养殖产生的粪污要做无公害处理,不可污染周边环境。 三、整改成效,群众满意 截至当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相关整改照片详见附件): 河道清理:已完成受污染河道的全面清理和消杀工作,水体环境明显改善。 生猪出栏:已出栏生猪200余头,剩余生猪正按计划有序出栏,后续将严格按要求关停。 粪水转运:已配备1台粪污转运车,每天对产生的粪污进行转移并做资源化利用。 整改过程中,我镇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主动通报整改进展,并征求意见建议。您对处理情况表示认同,并对结果表示满意。 四、下一步工作 聂市镇人民政府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养殖场及河流环境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此复。 聂市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