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云湖街道办事处

机构名称

临湘市云湖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及电话

临湘市三湾工业园

0730-3729566

负责人

刘文元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机构概况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19〕13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湘政办发〔2019〕55号)和中共临湘市委印发的《临湘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云湖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云湖街道为一类街道,街道党工委是市委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是市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

  第三条  云湖街道党工委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街道党建工作,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统筹区域发展。参与拟订市、街道两级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并统筹落实,负责促进辖区经济建 设、项目发展工作,承担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 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 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四)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管 理、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维护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 安建设、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六)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 筹协调,建立和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 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街道发展服务。

  (八)保障村(居)民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健全村(居)民自治平台,组织驻街道单位和村(居)民参与村社区建设、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云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以下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协助街道领导处理党工委、人大、办事处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负责党工委、人大、办事处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机关财务、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

  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农村办公室牌子)。 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工业经济、乡

  村振兴、 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工作;负责精准扶贫、  脱贫攻坚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林业、工贸、

  统计、经济管理、土地承包、农民减负、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 负责科技、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

  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广电、  民族宗教、侨务、退役军人事务、社区建设等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街道规划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行政管理工作。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协调公安 派出所、交警大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两 块牌子一套人马, “一枚印章管审批”。主要负责街道办事处 行政审批日常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的确定和调整;负责直接赋 权、委托下放等权力的受理、办证等政务服务事项;负责政务 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工作。负责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 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的许可,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 空闲地建设住宅审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 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审批,五保对象入农村敬老院的 批准,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受委托发放种苗造林补助费,基本养老 服务补贴的审核、管理和给付,高龄补贴的审核、管理和给付 等行政给付工作。负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村(居)民申 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特困人员认定和救助供养待遇审核 及监督管理等行政确定事项。负责临时救助待遇核定,城乡特困供养待遇核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办理特困供养证,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保、医保证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城市、街道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占地、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临时占地、挖掘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保障住房补贴,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生育服务证发放,违法生育子女的行政征收,优抚对象临时补助给付,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核发,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城乡医疗救助待遇核定,代收救灾捐赠款物,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

  此外,云湖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人大、政协联络、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明确由街道党政领导分管。

  第五条  云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数为34名,其中领导职数11名,内设机构正股级职数6名。人大、政协联络、武装部有关工作负责人员的配备,在核定的领导职数范围内统筹考虑。

  第六条  云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以下4个事业机构:

  (一)云湖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林业管理站、水利管理站牌子)。 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负责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水产业等科研成果、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和实用技术服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民减负 和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建 设、林政管理、指导林业示范基地建设、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组织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工作。

  (二)云湖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为正股级公益一 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劳动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 公共文化、旅游广电、文物保护、民族宗教、侨务等服务性工作。

  (三)云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街道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负 责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协助街道行政审批  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为民全程代理服 务;受理办事群众咨询和投诉;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 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有关行 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调研论证、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

  (四)云湖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咨询、关系结转、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就业创业等事务性工作。

  第七条  云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1个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云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正股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其中大队长1 名,副大队长1名。

  主要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市直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承担部分市直执法部门下放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临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3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