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来源:工业园   日期: 2023-09-20 08:52
浏览量:1 | |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相关意见,现将本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范围

  本轮规划范围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核定范围为基础进行调区扩区工作,调整后园区总面积为992.30公顷。区块一原核定面积为324.74公顷,调出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81.35公顷,调整后面积为243.3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潇雨路,南S208省道支线,西至长江防洪堤,北至老季口北侧;区块二原核定面积为35.32公顷,均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全部调出;区块三原核定面积为27.12公顷,调入西侧6.78公顷用地,调整后面积为33.9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长富路,南至横二路、建设路,西至洋溪湖,北至横一西路、临江大道;区块四原核定面积为159.99公顷,调出不在城镇开发边界的0.51公顷,调入周边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363.46公项用地,扩区后面积522.9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临江大道,南至洋溪村湾里,西至洋溪村荷叶坡,北至刘家大屋;区块五原核定面积为193.29公顷,调出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的34.96公顷,调整后面积为158.3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40米,南至大岭村全京排,王禾村港下组,西至王禾村郭陈京水库,北至临桃线;区块六原核定面积为33.74公顷,维持不变。

  二、产业定位

  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建设“长江经济带转型升级引领区、中非经贸产业合作先行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创建区、湘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为依托,形成以绿色化工为主导产业、以浮标(钓具)及加工制造为特色产业的“一主一特”的产业生态圈。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内现有环保合法企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园区企业废水纳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收集、废气处理、高空排放等措施;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利用等;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园区内的企业厂区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避免企业生产过程的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企业生产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吸音、减振等措施减缓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加强施工管理,保持挖填平衡,优化用地等措施。

  四、评价结论

  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与相关规划基本相协调,产业定位基本合理。在落实报告中的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调整建议,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妥善解决制约因素前提下,区域开发可满足当地环境承载力的要求。规划的实施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等角度综合分析,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实施基本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版)临湘高新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外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湘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临湘市江南镇旗杆小区   邮编:414300

  联 系 人:易均         联系电话:18598918073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2702号)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2号  邮编:410004

  联系人:宫工           联系电话:0731-88996225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

  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